近日,岐山县在全县建立了《岐山县工程建设领域管理制度》、《岐山县工程建设市场黑名单制度》和《岐山县工程建设单位法人约谈制度》等,这是该县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又一重大举措。
为规范工程建设监督管理,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进一步加大源头治理腐败力度,岐山县采取多种措施不断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一是创新制度,规范管理。针对实际,岐山县把创新制度放在重要位置。近日出台的“三个制度”,将招标办法、招标文件和招标形式进行了进一步细化,包括招标程序、招标文书、招标会议议程等都有明确规定,切实加强从源头上治理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二是全程监管,加强管理。特别注重施工过程监管,采取检查项目成员到岗、核对施工管理人员资质和身份,检查施工资料,查看资金流向等方式,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管力度,有效解决对施工单位疏于监管的问题。三是注重程序,严明管理。重点对工程变更程序进行了严格明确,未经监管单位、监理和有关专家等相关人员同意,工程不得随意变更。四是明确职责,责任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了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的单位及人员的职责,加大了对违反程序等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
文章来源:岐山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