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规范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市场秩序,杜绝串标、漏标及干预招标等暗箱操作行为,着力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问题发生。紫阳县纪委监察局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从创新制度入手,建立健全监督约束机制,制定出台《紫阳县国家投资工程项目招标投标评标管理办法》,建立了以“最高限价、清单计价、二次报价、合理低价中标”为主要内容的招标投标“四价”制度,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最高限价杜绝标底泄露。招标人根据国家有关工程造价依据、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等有关技术经济资料以及人工、材料、机械价格、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编制的最高工程造价(投资)期望值,视为最高限价,并向投标人公布,投标人报价不能高于最高限价,有效避免了投标人为了标底而“冒险打探”和恶意串标行为,杜绝了“知情人” 的腐败源头。
清单计价确保报价合理。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招标人按照国家统一的工程量计价规范,编制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供给投标人,由投标人依据工程量清单自主报价。由于投标人必须对自己的报价承担相应的风险与责任,促使其在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努力降低成本、增加利润,建立起真正的竞争机制,充分发挥投标人自身特长和优势,解决了人为因素的干扰,从而促使报价更合理、更科学、更公平。
二次报价突出降低成本。投标人经过评审成为中标候选人后,中标候选人进行二次报价,以报价最低的确定为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必须现场第二次书面报价,第二次投标报价以第一次报价中的最低价为限价,进行二次报价为中标价。二次报价是在清单计价后确定的中标候选人中再一次报价,使其不合理的因素大多被筛出,报价进一步准确,投标人得到充分竞争,评标过程公开透明,无法出现滋生腐败的“土壤”,其中的“水分”进一步减少。
合理低价中标实现最大效益。选择投标人报价最低但又不低于成本价的报价,力求工程价格更加符合价值基础。在评标环节中,增加询价环节,通过综合单价、措施项目费评审分析,对报价进行全面的经济评价,以确保中标价是合理低价。此办法将不合理报价、低于成本报价的投标人排除在中标范围之外,堵住了招标投标市场恶性竞争的漏洞,有利于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秩序,既能实现投资效益的最大化,又能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文章来源:安康市紫阳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