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原“蹲点”监督 打造“廉洁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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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三原纪委监察局围绕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对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建设工程,分别派驻临时纪检监察组,采取“蹲点”跟踪式监督管理,确保重点建设项目廉洁高效。
    一是强化监督力量。按照“参与不干预,监督不包办”的原则,整合监督力量,主要对三原县池阳桥等投资500万元以上的17个重点建设项目派驻临时纪检监察组,对投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东郊中学综合教学楼建设等9个建设项目派驻临时廉政监督员。监督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分别由5名纪委常委任组长,成员由2至3名纪检监察干部组成。
    二是明确监督内容。规定各项目工程纪检监察组对重大项目的招投标、分发包、合同签订、材料设备采购、设计变更、工程进度、工程预决算、资金拨付、验收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要按照上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工程建设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协助督促工程项目办对工程建设人员加强党纪政纪、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教育,完善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决杜绝工程建设项目腐败问题的发生。
    三是强化监督纪律。监察组在派驻期间,要切实遵守廉政纪律,不得以权谋私,不得干涉项目建设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给项目建设单位增加负担;要每月定期向县纪委监察局汇报工作并协助县纪委查处违法违纪问题。派驻人员在工作中因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监督工作中失职、渎职或违反有关纪律规定或造成重点项目建设出现严重违纪违规问题的,严肃追究相关监督人员的责任。

文章来源:三原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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