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区安监局认真落实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积极加强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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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莲湖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区安监局严格按照区纪委、监察局《在全区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立足于项目建设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安全措施,整合监督力量,会同区建设局等部门对全区2008年以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建设项目进行重点检查,对全区500万元以上的非政府投资和非使用国有资金项目进行摸底检查。一是8家已经立项和9家已经竣工的建设项目,进行严格规范,要求项目单位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标准进行项目的设计、施工和验收。二是16家在建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制度、安全设施、项目监理、安全隐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并指派专人跟踪督促复查。三是成立两个检查组,对全区500万元以上的非政府投资和非使用国有资金项目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排查,督促建设单位上报《工程建设项目台帐表》,初步掌握项目建设概况和安全生产状况。

    通过监督检查,莲湖区安监局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工程建设项目台账,督促项目单位强化了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制,推动了全区专项治理工作的稳步开展。

文章来源:莲湖区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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