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南县实行招标审查备案制度,节约政府投资资金近30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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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7月,商南县一市政工程项目实施单位在标中备案前向财政部门送审了金额为5631.20万元的工程总造价,财政部门委托专业评审机构根据施工图纸对预算书进行全面复核,通过察看工程现场和市场询价,结合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和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公布的市场价格信息,合理确定施工材料市场价格,经项目投资评审会议讨论协商,最终审定造价为4200.07万元,节约财政资金1431.13万元。这是该县实行“三段一卡式”招标审查备案制所带来的结果。

    为进一步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强化招标环节监督,商南县今年研究制定了《招标审查备案制度》,对本县行政区域内工程建设、装饰装修、物资采购、资源开发、资产处置等招标活动一律实行“三段一卡式”审查备案。该制度规定,招标审查备案分为标前备案、标中备案和标后备案三个阶段进行。标前备案主要审查招标准入条件,对计划立项、土地使用、建设规划、环境评价、资金来源、图纸审查、代理资质、招标方案、招标公告规范性审批进行查验,对审批不到位、不合规的招标项目进行纠正。标中备案主要审查招标文件、拦标价评审等,招标文件不合规、拦标价不评审的禁止开标,重新进入招标程序。标后备案主要审查工程合同、监理合同、工程决算、竣工验收等制度执行情况,对非法转包、监理无资质、随意变更等环节进行审查。

    同时明确规定,由审查人按照规定的时限、内容、程序逐项填写审查备案登记表,经业务科室、主管领导、分管领导审签确认归档后,县监察局给项目单位发放招标审查备案卡。备案卡按三个阶段送审时间进行审核签字,相关监管部门对备案卡确认登记后,方可进行相应招标程序,履行相关行政许可和管理服务职能。对不按规定时限报送招备案资料、备案资料不完整或备案资料不符合规定的,不得通过审查备案,县监察局不予出具招标备案卡;相关职能部门不得办理行政许可和组织招标活动,更不得审批、拨付项目资金。对违反规定,通过支解工程等方式规避招标的项目单位,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截至8月底,商南县已对39个项目相继通过了标前审查备案,涉及资金近3.7亿元。发现并纠正各类问题41个,其中无计划批复问题5个,无环评评审问题8个,无土地审批1个,采取邀请招标违规问题3个,招标公告没有有指定媒体发布5个,招标时间违规问题16个,招标未进入规定的有形交易市场问题3个。在审查备案过程中,标中备案已送审栏标价项目11个,送审总造价1.59亿元,审减金额2800万元,为政府节约了建设资金。

文章来源:工治办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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