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省监察厅派驻机构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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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省纪委、省监察厅各派驻机构纷纷响应,做好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工作。

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组、监察室按照省纪委、省监察厅和驻在部门党组的部署和要求,制定下发了贯彻落实实施意见,要求机关和厅属单位严格按照中央要求,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贯彻“八项规定”,结合实际,查找工作中不足和差距,抓紧制定改进作风的具体措施,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定,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驻厅纪检组、监察室将对厅各处室及下属单位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切实维护省政府办公厅的良好形象。驻省商务厅纪检组、监察室按照八项规定要求,制定印发了《省商务厅纪检监察系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切实转变作风要求的规定》,同时结合年度党风廉政考核工作,对全厅机关各处室和厅直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机关各部门和所属各单位年终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驻省审计厅纪检组、监察室在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的基础上,结合审计机关实际,以党组的名义出台了《审计厅党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从改进调研工作、简化公务接待、精简会议活动、精简公文简报、加强出差管理、规范出访活动、加强培训管理、改进新闻报道、厉行勤俭节约等方面提出了具体、量化、明确的措施,确保将党中央八项规定和中、省纪委的相关要求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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