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钟 | 藏在道路养护款清单下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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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公路养护多发款项已退还至乡财政账户,相关人员已受到处分。乡党委规范工作制度,在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提高乡村道路养护员薪资待遇……”日前,上张乡党委书记将前期巡察整改情况与我做了交流。

去年年底,我所在的仙居县委第一巡察组对上级乡党委及所辖10个村级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

在查阅财务资料时,财务组老陈发现了一笔异常款项:“他们拨付2017年乡村道路养护款所附的支付凭证中,有一张养护员工资清单。奇怪的是,清单上虽然详细写明了养护道路公里数以及计算方式,但计算结果却有出入。”

老陈指出的问题是财务上出现频率较高的多付问题,但同一套计算方法,为什么个别养护员的工资却算高了呢?带着疑虑,我们找到了经办人周某。

“对这笔款项,你还有印象吗?”我指着清单上的内容询问道。

“有的,这是我经手的。”

“他们的工资是怎么算出来的?”

“按照计算规则,根据每名养护员的道路养护里程,计算最终工资。”

我要求周某现场重新核算清单,结果再次印证了清单数据确实存在出入。包括周某二哥在内的2名养护员,实发工资比正确的计算结果要高,总计多算了1712元。

“为什么他们的工资核算与其他人不同?”

“可能是算错了。”周某含糊其辞地说。

究竟是巧合还是故意为之,藏在清单之下的真相到底是什么?我陷入了沉思。本着不放过每一处细节的态度,我们决定进一步调阅2014年至2017年公路养护费发放清单凭证,很快发现每年都存在多付的问题,且周某二哥都有获益。

证据面前,周某自知已瞒不住,主动承认了错误。“是我自己有私心,认为自己亲朋好友从事养护工作很辛苦、工资又不高,能多照顾就多照顾点。这确实违反了规定、影响了公平。”

“养护款再小也是公款,公款姓公,不能以公谋私用来优亲厚友。”我们按程序将该问题线索移交给县纪委监委。

经查,2014年至2017年,周某在负责道路养护管理期间,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增加工程量,以错误计算乡村道路养护工资报销表的形式,滥发乡村道路养护款共计11887元,其中周某二哥多发2348元。周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予以退赔。

在我们的建议和督促下,上张乡党委针对此次巡察发现的问题开展查漏补缺,通过规范乡村道路养护工作制度,改用劳务外包的方式将养护道路款发放落到实处。

仙居县纪委监委以案促改,对全县223个行政村开展财务管理专项督查行动,发现村集体“三资”管理等方面问题76个,处理11人,有效推动监督下沉落地,严防小微权力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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