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和谐社会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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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个世纪五十年代,毛泽东提出了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学说。进入新世纪以来,面对国际国内的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基础上,党中央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具有重大意义的科学命题和历史任务。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反映了党对社会主义社会认识的深化和党的执政理念的升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当务之急和题中应有之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则为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树立了新目标,确立了新理念,提出了新要求。

   一、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树立了新目标

   1957年2月,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报告,深入阐述了人民内部矛盾学说。首先,毛泽东提出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是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他说,在我们面前有两类社会矛盾,这就是敌我之间的矛盾和人民内部的矛盾,这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两类矛盾。其次,毛泽东提出两类矛盾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再次,毛泽东提出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一个总题目。最后,毛泽东提出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一系列具体方法。例如,统筹兼顾,适当安排,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互相监督,长期共存,等等。

   从1956年4月毛泽东的《论十大关系》提出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到同年9月党的“八大”提出主要任务是发展生产力,再到1957年初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集中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探索适合中国特点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积极成果。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果断地提出了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从而为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真正落实提供了可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则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适应了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从而也为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树立了新的目标。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要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真正落到实处,必须有一个目标。经过半个世纪的实践,今天我们终于明确了这个目标,这就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确立了新理念

   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这就为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确立了新理念:

   一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要坚持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努力实现经济、政治、文化等社会生活各方面的全面进步,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要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二是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要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的利益,把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结合起来。要高度重视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好、维护好、保护好。

   三是公平正义的理念。公平与正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价值取向,它大体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政治方面的政治权利平等、规则平等和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二是经济方面的竞争机会平等、利用社会资源的权利平等、收入分配平等;三是道德方面的人格平等、人的生存权平等、人的发展权平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是克服社会不公正现象的重大举措,也是正确处理现阶段人民内部矛盾的重要原则和方法。失去了公平和正义,不仅不可能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反而会导致人民内部矛盾的激化。

   四是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理念。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充满创造活力的社会,要把一切积极因素充分调动起来,一切创造活力充分激发出来;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使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使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

   五是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理念。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法治社会,必须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同时也要加强道德教育,在全社会养成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良好风尚,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制相协调,与优秀文化传统相衔接的道德体系。从而把保障社会秩序的刚性手段和柔性手段有机地结合起来,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和谐。

   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提出了新要求

   面对国际国内的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如何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以下两个方面尤为重要。

   第一,致力于能力建设和制度创新,从源头上减少矛盾。我们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个根本宗旨,围绕为人民执好政、掌好权,从执政理念到执政方略,从执政体制到执政方式,从执政骨干到执政基础,从执政本领到执政素质,进行全面的加强和改进。群众利益无小事,诸如征地、拆迁、就业、社会保障等问题,都是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大问题,决策时必须慎之又慎,努力使之科学化、民主化。要下决心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诸如三农、国企改革、贫富差距、地区发展不平衡、失业、失地等问题。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答应不答应,是检验我们各项工作的根本尺度和最高标准。

   第二,高度重视利益分析,正确处理利益矛盾。利益矛盾,是现阶段我国人民内部矛盾的重要特点,也是现阶段我国人民内部矛盾的突出表现。改革的实质是对人们经济政治利益关系的调整,随着改革的深化,我国社会呈现出了利益主体多元化,利益来源多样化,利益差别扩大化,利益关系复杂化,利益表达公开化,利益冲突尖锐化的局面。面对利益矛盾冲突的新格局,人民内部矛盾学说的研究重心和研究视角应当来个转换,即将重心转移到考察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和利益矛盾上来。同时,把人民内部矛盾研究同和谐社会研究结合起来,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结合起来,这是当前我国理论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

文章来源:(中国廉政报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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