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2016年10月24日至27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在北京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全面从严治党作出战略部署,为全体党员增强“四个意识”、提升“四自能力”提供正确政治方向,为集中整饬党风,严厉惩治腐败,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提供坚实组织保证,开启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征程新局面。
全面从严治党必须要坚持思想建党,对党绝对忠诚。思想建设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总开关”。从央视从严治党专题纪录片《永远在路上》上一些落马干部忏悔录中可以看到,一旦放松思想政治建设,理想信念就容易失守,容易滑向腐败的深渊。要切实学习好、运用好科学理论这个强大思想武器,坚定不移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坚持对党和人民的忠诚,时刻加强学习,牢记党的意识、党员身份意识和宗旨意识,把政治坚定、对党忠诚铭刻在灵魂之中,不断用新的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提高抵抗腐败的“免疫力”,保持政治本色不受“腐蚀”。坚守政治信仰,以上率下,坚决贯彻党委的各项要求,以全会精神作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落实监督执纪问责主责主业的指南针,坚持深化砥砺奋进,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扛起
提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的责任,为“四县”建设提供坚实的纪律保证。
全面从严治党必须要强化党内监督,把纪律挺在前。党内监督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保障,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永葆党的肌体健康的生命之源。《准则》《条例》指出,高级干部必须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强化新形势下的党内监督作出顶层设计,为加强和规范党内监督提供了基本遵循。要牢记“打铁还需自身硬”的道理,对照朱明国、金道铭等反面典型,坚持以党纪党规为准绳衡量自身言行,时刻警示提醒自己“严防灯下黑”,严守道德底线和纪律红线,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两准则四条例”等规章制度。要秉承“严管就是厚爱”的执纪理念,把强化党内监督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程,将责任追究与党的建设任务相结合、与全县经济发展各项任务相结合,把纪律挺在前面,明确责任追究重点,加大专项巡察力度,严格按党纪法规执纪问责,抓铁有痕、动真碰硬,增强全县党员干部防腐拒变免疫力和抵抗力。
全面从严治党必须要坚持制度治党,落实治党责任。办好中国的事,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将管党治党责任进一步落到实处,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对权力的监管和约束,不能仅仅依靠于党性教育和党员干部的自律,还必须发挥制度的强制性作用,管党治党才能真正严起来实起来。要深入分析当前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新
形势新问题,继续以加强责任意识教育为基础,以“派单+督查+考核”为主线,健全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将“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的原则贯彻到管党治党实践之中,加大制度执行力度,不折不扣地将法规制度落到实处,对于违反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的行为,严肃查处,以强力问责倒逼责任落实,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决不手软,坚决防止制度成为“稻草人”。
全面从严治党要抓好关键少数,严肃党内生活。党员不抓,一盘散沙。只有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民主集中制,从严建强基层组织,全面从严治党才能达到标本兼治的成效。要牢牢抓住“关键少数”这个“牛鼻子”,加强对领导干部的严查严管,坚持以下看上,透过现象看本质,深入了解各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政治忠诚、政治担当以及“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和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差距,加大“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干部处理力度,增强“不敢腐”的震慑力。压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切实将责任压力传导到基层,加强对7个镇纪委书记和28个派驻部门纪检组长(纪委书记)的随机抽查和动态考核,加大对小官巨腐、小官小腐等现象的查处力度,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向基层延伸,为全面从严治党的贯彻落实提供更加可靠的抓手。
全面从严治党必须要突出问题导向,深学实做真改。《准则》、《条例》针对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既指出了病症,也开出了药方,既有治标举措,也有治本方略。要立足党风廉政建设新形势和新要求,聚焦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党的建设面临的紧迫问题,认真分析研究太白发展的机遇和挑战,聚焦发力,严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使县委领导班子做出的推动经济发展的各项决策与纪检监察具体工作结合起来,助推我县经济在清正廉洁的党风政风中稳步发展。严格要求纪检干部逐条学习思考对照《准则》《条例》,严格按照中央关于党内监督体系的总体部署,坚守职责定位,敢抓敢管、真抓真管、常抓常管,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有关要求融入到实践“四种形态”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持续深化“三转”,提升纪检监察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不断提升全县群众的获得感。(作者系太白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薛瑞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