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总书记6月25日在中央党校的重要讲话中指出,“要大力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这为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工作指明了方向,也为搞好纪检监察宣传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大力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坚持不懈地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党员、教育干部、教育群众,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基础工程。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一次明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个重大命题和战略任务,这是党的十六大以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又一个最新成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第一是意识形态领域的马克思主义。尽管在市场经济中,经济成分多样化,文化意识多元化,但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不动摇。第二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我国有13亿人口,有56个民族,有多种宗教信仰,只有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才能够把13亿人凝聚起来。第三是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中华民族五千年的孕育、积淀,形成了热爱祖国、团结统一、自强不息、勤劳勇敢的伟大民族精神。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改革开放的实践,又培育了与时俱进、开放包容、科学民主、公平正义的时代精神。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统一,是国家强大、民族振兴的“软实力”。第四是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八荣八耻”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衔接,为全体社会成员提供了基本的道德准则。
大力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打牢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安身立命”的基础。剖析腐败分子堕落的轨迹,尽管具体情况千差万别,但有一点是共同的,都是从政治信仰迷惘、价值观念扭曲、精神追求虚无、道德规范脱轨开始的。因此,必须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地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教育,引导他们树理想、明是非、知荣辱,培养健康向上的人格。有了理想就有了“脊梁骨”,就不会得“软骨病”,在诱惑面前就不会弯腰伸手;懂得了是非荣辱,就能自觉追求真正有价值的生活,就能把自己的命运和民族的、国家的、人民的命运联系起来,从中得到满足和快乐,得到内心的安宁和幸福。
大力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夯实反腐倡廉社会环境的基础。腐败现象的存在,有社会文化方面的原因。目前,我们廉洁从政的社会环境还不太理想。一方面,广大群众对腐败深恶痛绝,另一方面,有些人又在自觉不自觉地助长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有的人遇到问题、遇到困难,首先想到的不是按正常途径去解决,而是托关系、走后门,请客送礼;有的人甚至认为,腐败是必不可少的“润滑剂”,给点好处,可以提高办事效率,可以得到更好的服务。所以,我们要搞大宣教,在全社会倡导廉政文化,对全体社会成员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教育,旗帜鲜明地宣传坚持什么、反对什么,提倡什么、抵制什么,赞扬什么、鄙视什么,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压力、社会道德压力,对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就能起到釜底抽薪的作用。
大力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奠定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基础。制度问题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但制度建设不能离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指导。制度的本质,就是把我们所倡导的价值观念、行为方式,变成带有一定强制性的行为规范,使这种价值观念能够巩固起来,长期贯彻下去。从这个意义上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制度建设的思想文化内容,是制度的灵魂。我们下力气把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教育搞好,才能把制度建设好,才能使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地遵守制度、执行制度。
胡锦涛总书记多次强调,防治腐败,教育是基础。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历史时期。空前的社会转型,带来了巨大的活力和机遇,也带来了这样那样的矛盾和问题。可以预见,在相当长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都将面临比较严峻的形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充分认识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的重要性,坚持不懈地开展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教育,营造廉政清风氛围,夯实廉洁从政的思想基础。
文章来源:(中国廉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