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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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加大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是摆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面前新的重要课题。山西省在贯彻落实《实施纲要》中,高度重视查办案件工作,注重探索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取得了明显成效,推动了预防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从案件查处中挖掘警示教育素材,集中开展教育活动,扩大治本功效

   《实施纲要》提出“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要求我们在“兼”字和“并”字上下工夫。在总结查办案件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山西省成功推行了重大案件“一案六报告”,即调查报告、剖析报告、检查建议报告、检查忏悔报告、案件总结报告和向同级党委报告,特别是要力争形成一个具有较强警示意义的“检查忏悔报告”,为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打开了新思路。

   省委针对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发生动摇的问题,在全省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了以“坚定理想信念”为主要内容的警示教育十大系列活动。

   在警示教育动员大会上,省委书记张宝顺以案说纪,亲自作警示教育动员报告,对全省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提出明确要求,并代表省委一班人郑重做出廉政承诺;省长于幼军主持了会议。省、市、县3000余名党政领导干部参加了会议,从心灵深处受到了一次深刻教育。省纪委组织专门力量写出了警示教育形势报告稿,常委分赴11个市和48个省直单位作了警示教育形势报告,直接听报告的县处以上领导达万余人之多。

   二、从案件分析中发现制度方面的漏洞,及时向省委报告,延伸治本功能

   省纪委常委会多次召开案件分析会,针对暴露出来的制度方面的问题和漏洞,及时向省委报告,提出建立和完善有关制度的建议。

   一是针对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健全和完善干部人事方面的制度。省委加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力度,制定出台了《山西省推荐领导干部工作规定》、《山西省考察领导干部工作规定》和《山西省讨论决定领导干部工作规定》,切实解决干部选任工作中存在的程序不规范、民意失真、考察失实、用人失误的问题。

   二是针对企业改组改制方面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健全和完善国有企业改革方面的制度。针对国有企业改革中暴露出来的问题,省政府积极出台了《山西省国有企业产权转让实施办法》、《山西省国有企业改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山西省省属国有企业改革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处置的意见》等13个配套措施。

   三是针对资源开发和经销领域发生的商业贿赂案件,积极探索健全和完善资源审批、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制度。针对查处案件中暴露出矿产资源审批、安全生产监督、井下工程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省委、省政府加大力度,及时出台了《山西省矿业权公开出让暂行规定》、《山西省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实施细则》、《山西省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办法》、《关于煤炭矿业权评估及其结果确认和价款缴纳的规定》一系列规章制度,有效遏制了资源领域腐败现象的发生。

   三、从案件总结中发现体制机制方面的原因,大力推进改革创新,巩固治本成果

   每当查处一起重大案件,省纪委常委会都要及时进行案件总结。通过总结,发现体制机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建议,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导致和诱发腐败的深层次问题,不断提高预防腐败的能力和水平,实现治本抓源头工作的新发展。

   一是针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存在的问题,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在对近年来涉煤领域发生的一系列利用审批权违纪违法案件总结时发现,尽管我们采取了公开、透明的“窗口式”办公,但仍存在利用审批权谋取私利的问题,表面上搞公开审批,实际上搞暗箱操作等等。为此,我们首先推进了审批公示。公布了《山西省省直部门依法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和《山西省省直部门保留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目录》,规定除公布的719项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外,其余一律不得再行审批;强化了审批监督,将各市、各部门所有审批项目全部纳入窗口办理,形成了以省直单位审批窗口、各市政务大厅和县区便民中心为载体的三级联动的审批管理模式。召开了全省政府系统干部大会,省发改委等15个部门就各自履行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办理时限、责任追究等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接受监督。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改进机关作风、优化政务环境,全面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的决定》和《山西省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并在各级政府行政监察机关内设立行政效能监察机构,开展专项整治和效能建设,继续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全力优化政务环境。

   二是针对财政管理体制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近年来,我省查处了一批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等案件。在对这些案件进行总结时,我们发现其中暴露出的财政资金运行缺少监督的问题。省委、省政府针对性地印发了《关于深化省级预算管理改革增强预算约束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意见》,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全省累计将239项行政事业单位收费项目纳入预算管理,66个省直部门实行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绝大多数市县采取了“收费大厅”方式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实行直接缴库或入户管理,各级党政机关及人民团体人员工资由财政直达个人工资账户,政府集中采购资金全部实现了国库集中支付,国债转贷和拨款资金以及省财政预算安排的企业技术创新资金和调产资金等试行了国库集中支付的办法。还推进了政府采购管理体制改革,建立了由财政、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共同组成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委员会,实现了管理职责与执行职责分离,开通了政府采购信息网,健全了政府采购信息披露制度,提高了政府采购工作的透明度。

   三是针对职务消费和财务开支存在的问题,推进职务消费制度改革。针对不少单位决策管理不民主、领导办事不公开、民主监督难开展引起的群体性上访事件及引发的恶性案件,以及在领导干部中普遍存在的职务消费透明度低、公务接待费用高等群众关注和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吕梁市于2001年6月推行了“会审、联签、民评”即凡属重要事项、重大项目、重要支出实行会议审定、联合签字、民主评议三项制度改革。2005年1月又在全市推行了“领导班子成员职务消费公示、所有公职人员公款报销公开、各级国家机关公务接待限额”新的三项制度改革。从制度上取消了“一言堂”和“一支笔”,保证了集思广益,减少了决策的片面性、盲目性和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危害;加强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约了权力滥用;给了群众明白,还了干部清白,增进了班子团结,促进了政务、村务公开。

    

文章来源:(中国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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