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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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刚刚闭幕的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强调:抓好党风政风建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这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坚持反腐倡廉战略方针,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继续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内在要求; 是学习贯彻党章,全面履行职责,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本质要求。

   在刚刚过去的一年,各地区各部门认真开展纠风等专项工作,使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得到较好治理。但也应看到,有些部门和行业以及极少数干部以权谋私、与民争利的问题依然存在,这不仅直接损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而且严重地败坏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因此,这项工作决不能放松,必须按照中央的部署,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抓好党风政风建设。

   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就必须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政治高度,真正认识到,我们党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了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利益。党除了最广大人民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做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办群众之所需,竭尽全力为人民群众多办事、办实事、办好事,并把群众答应不答应、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群众利益无小事,万事民为先。只有坚持科学的发展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狠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才能体现党的先进性,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必须从构建和谐社会,使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的高度来做好这项工作。当前,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在加强农村和城市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要结合先进性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群众观念、法纪观念和廉洁意识,切实改进作风,真正做到办事要公、作风要实、用人要当、为政要廉,坚决制止吃拿卡要、与民争利的行为。对极少数形象不好、群众反映强烈的干部,要及时采取组织处理措施。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研究制定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性意见。要进一步增强妥善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利益矛盾的本领,进一步健全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工作机制,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同时,还要高度重视和切实改进信访工作,深入基层,主动了解群众诉求,严肃查处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违纪行为,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合理合法的问题。

   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就必须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工作重点,坚持纠建并举、综合治理,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并着眼于建立长效机制。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查处学校乱收费和挤占、挪用、截留教育经费行为。认真清理整顿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乱加价、乱收费等问题。继续纠正在征收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拖欠建设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以及面向农民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重大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

   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是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部署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党委、政府及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责任、检查督促,一项一项地抓好落实,一项一项地抓出成效,真正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地感受到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的实际成果。

文章来源:(中国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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