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以专项治理为抓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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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海南省纪委监察厅针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先后开展了清理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承包(租赁)农村土地,党政机关及公职人员拖欠农村信用联社贷款以及一些地方和系统违规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一系列专项治理工作,促进了党风、政风的持续好转。
    突出重点,有的放矢
    海南省纪委监察厅紧紧抓住群众反映强烈、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带有倾向性且久治不愈的涉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治理。
    开展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承包(租赁)农村土地清理工作,着力解决与民争利的突出问题。上个世纪90年代,海南省一些市县为带动农民发展经济,鼓励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带头承包(租赁)农村土地,但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和形势变化,由于租金过低、租期过长、面积过大,挤占了农村生产资源,严重损害了农民利益,甚至引发群众上访和群体性事件。为此,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省纪委监察厅牵头,会同国土、农业等部门,按照“促进发展、让利于民,尊重历史、面对现实,充分协商、妥善处理,依法办事、确保稳定”的原则,采取教育、协商、协调等方法,两年共清退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承包的土地826宗12.81万亩。
    开展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专项治理,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海南省纪委监察厅在查处案件中发现,党员领导干部逢年过节收送“红包”的风气在一些地方和系统比较盛行。为此,省纪委监察厅以农垦系统和东方市为重点开展专项治理,通过深入教育动员,讲明政策、纪律和要求,督促党员领导干部主动上缴违规收受的礼金,对极少数心存侥幸的采取“个别敲打”的方法提醒警示。专项治理活动开展以来,共查处16人,涉及金额653.55万元,党员领导干部主动上缴礼金513万元。 
    开展党政机关及公职人员拖欠农村信用联社贷款专项治理,着力解决影响海南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针对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长期拖欠农村信用联社贷款,严重影响金融机构正常运营的现象,从2008年5月起,海南省纪委监察厅以机关单位和领导干部为突破口,会同省农信社开展了清收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及公职人员拖欠农信社贷款专项治理,共清收拖欠贷款6605笔、本息1.5亿元。
    开展制度廉洁性审查,着力解决制度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反腐倡廉的实践看,一些腐败案件和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之所以时有发生,其中一个原因是制度本身有漏洞,如一些地方和部门出台的制度夹带着“私货”,存在扩大职权、减免责任、监督制约缺失等现象。为解决各级各部门制度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海南省要求全省各级国家机关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精神和廉政规范要求,对现行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逐件进行廉洁性审查,查摆并消除制度中可能滋生腐败的漏洞和缺陷。截至目前,该省共审查清理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11613件,废止93件,修改378件,新建124件。
    开展对群众关切问题的专项治理,着力解决破坏社会公平、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的突出问题。海南省纪委监察厅以发生在群众身边、破坏社会公平、造成恶劣影响的问题为重点,集中力量突破,下大气力解决。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利用省际间录取分数线的差异,为高考移民伪造假证件、假证明,违规办理相关手续,导致大量外省考生涌入海南参加高考,严重侵犯了海南考生的利益。2007年以来,海南省纪委监察厅会同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等部门开展了“高考移民”专项治理,督促有关部门积极履行工作职责,取消了622名违规考生的报名、录取和加分资格,并严肃追究了相关人员的责任。
    标本兼治,多方力举
    在专项治理工作中,海南省纪委监察厅综合运用教育引导、制度规范、监督查处等手段,科学推进、综合治理,并着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专项治理成果。
    坚持党委政府牵头,从全局高度谋划部署,做到决心大、措施硬、要求严,努力形成专项治理的高压态势。首先,注重搞好调查研究,摸清问题症结,在先行试点、制定成熟方案后,专题向省委提出开展专项治理的建议,经审议通过后,以省委名义发出通知、作出部署。其次,加强组织领导,一般由省纪委监察厅主要领导担任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组长,同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参与配合,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再次,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把专项治理工作纳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及巡视监督中,并通过公布举报信箱、举报电话等,发动群众参与监督。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既整治突出问题,又注意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改革发展,努力使专项治理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相适应。在专项治理工作中,海南省纪委监察厅注意把握好政策界限、基本原则、正确方向以及工作重点、工作节奏和工作力度,确保专项治理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相适应。在农垦系统开展收送“红包”专项治理时,正值省农垦总局推进管理体制改革。省纪委监察厅注意把专项治理工作与农垦“三清一控”(清土地、清劳力、清资产,控制费用开支)工作结合起来,在搞好思想教育引导的同时,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狠刹收送“红包”和“乱批地、乱开支”的歪风上,为农垦经济和社会发展营造了风清气正的环境。
    坚持教育引导,严明政策纪律,做到立足自我、惩教结合、重点突破,努力取得专项治理的实际成效。海南省纪委监察厅坚持把教育引导贯穿于专项治理工作的全过程,将事前教育、事中指导、事后惩处有机结合起来,促使党员干部自我规范、自我约束、自我提高。一是坚持以自我教育、自我启发、自我纠正为主。主要采取教育动员、个别打招呼、诫勉谈话等方式,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讲明政策、纪律和要求,力争做到把问题“解决在单位,解决在自我”。二是严格把握政策界限。对积极配合、主动讲清问题的,依纪依法从轻减轻处理;对承认违纪违规事实,但纠正不彻底的,责令整改,并根据情节和有关规定作出组织处理;对心存侥幸、执迷不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坚决依纪依法查处。三是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推进。如对恶意拖欠贷款的,采取媒体曝光、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等措施,督促其还贷。
    坚持纠建并举,着力构建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专项治理成果,努力做到治理一处、教育一片、巩固一方。在专项治理工作中,海南省既注重解决突出问题,又注重促进专项治理成果的转化和运用。有关部门结合土地清理进一步规范了农村土地出租发包管理程序和办法。省农信社针对清收贷款中暴露出的内控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及时完善了贷款业务操作规程、稽核检查制度,进一步强化了监管。   

文章来源:中国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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