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期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调查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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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和改进新时期我县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有效解决群众信访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深化反腐倡廉建设的内在要求。近期,笔者就如何加强和改进新时期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开展了专题调研,进行了一些有益探索。

一、当前信访举报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匿名信和署假名信件较多。近年来,在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受理的群众来信中,匿名信件占据较大比例,一些署名和联名来信经过调查核实多数为署名不实。有些信访人为了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往往在信件中私自签署不愿或不明真相的群众姓名,以显示信访问题的真实性。这样不仅为调查核实工作带来困难,而且还给开展工作调查造成人力、财力的浪费。

2、重复访、越级访仍占据一定比例。从近年来受理的信访问题看,重复访、越级访的问题时有发生,且多数问题不属于纪检监察业务受理范围。其中有些问题已经有关部门调查答复或作出结论,但仍旧反复反映,并且不遵循信访程序越级反映,增加了信访工作难度。

3、同一信件多头举报的问题成为常态。有些信访人在思想深处存在有被反映的问题受理单位越多、作出批示的领导越多,越能得到重视处理的错误观念,从而在信访过程中造成了一信多投,多部门受理,多层次批示的问题经常发生。

4、有些信访举报线索可查性不强。从近年来的工作实践看,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信访举报具有可查性的问题仍占少数,相当一部分举报线索是信访人听到或是看到的表面现象,或是个人猜测,没有实质性内容,线索不够清晰,可查性不强,立案查处率不高。

5、基层信访案件办理质量有待提高。少数基层单位对群众信访问题重视不够,调查不细,取证不实,有的处理不及时,存在有对违纪问题处理失之以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或者避重就轻的倾向。少数基层干部对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业务生疏,政策法律知识不精,甚至解释政策出现矛盾,执行政策出现纰漏,造成工作被动。

分析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存在有主客观两个方面,首先从主观因素看,一是少数信访案件处理不到位。实际工作中,个别单位对信访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对涉及纪检监察信访举报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的责任意识不强,甚至存在有怕得罪人的危难情绪,不愿办、不会办信访件,致使一些信访举报案件处理不够到位。二是少数单位政务、事务、村务公开不够及时。少数基层干部工作作风不实,方法简单,办事不公开,对群众政策法规宣传不到位,给群众造成了工作疑点。三是基层信访举报工作力量相对薄弱。从目前情况看,基层信访举报工作力量配备不足,基层干部专职不专责,人员配备不能全面的适应工作需要。少数单位对一些疑难复杂信访问题,缺乏认真研究的精神,拿不出妥善解决问题的方案,致使群众反映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继而引发越级上访或者缠访。从客观因素看,主要是信访群众不学习党和国家信访工作条例法规,不懂信访、不会信访,不熟悉党和国家现行涉农方针政策,一知半解,对基层工作中出现的不符合个人主观意愿的问题往往采取信访问题予以解决,加上极少数群众在信访问题上抱有个人目的,不达目的不罢休,不尊重事实,不坚持原则,不依法依纪,重复访、越级访,进而给各级组织增加了工作量。

二、加强和改进信访举报工作的对策建议

(一)增强宗旨意识,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牢固树立群众观念,正确认识和对待群众的合理要求。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第一标准。从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高度,认真妥善处理好群众信访举报工作。要树立“信访工作无小事” 的思想,转换工作思维,善于站在不同的角度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切实把群众来信、来访看作是对反腐倡廉工作的一种鞭策和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提醒警示来对待。要注重情、理、法的结合,深怀爱民之心,真诚地接受群众倾诉,带着深厚感情,做深入细致的工作。以情感人,寓情于理,依法办事,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

(二)重视源头治理,做好信访的举报处置工作。从源头上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已成为当前做好信访工作的关键。要转变工作作风,坚持重心下移,力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主动下到基层,深入到问题多、群众信访活跃的重点村组、重点上访对象、特殊群体、弱势群体等进行调查研究,听取意见,了解掌握群众的需求和思想动态,及时排查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找准信访“症结”,做好“预警”处理。要加大初信初访的处理力度,力争就地解决问题。对群众反映的应该解决也能够解决的问题,一定要尽快加以解决,对群众要求处理但由于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解释工作,并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早日得到解决。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把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避免盲目决策、武断决策产生诱发群众来信、上访的苗头和隐患。

(三)强化监督机制,加强对信访举报件的管理。要认真贯彻落实《信访条例》和《镇安县纪委监察局关于切实加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健全落实信访举报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信访问题排查调处机制、社会参与解决纠纷机制、首访责任制、集体访应急处理机制和处理重大集体访协调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解决问题的整体合力。同时,要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信访举报工作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个人。对移送的信访举报件要建立反馈制度,对交办、转办的重要举报件要建立档案并加强督办催办。对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问题要认真处理,并按照要求及时反馈。对署名举报的,按要求进行限期答复。通过强化内部管理和制约,努力推进信访工作机制的创新,不断完善科学规范的信访处理程序,形成信访工作合力,提高解决问题的效率,使信访举报件的管理和处理更规范、更有效。

(四)开拓工作思路,创立信访举报工作新机制。一是加强法规宣传。通过广播电视、电台、网络等大众传媒,广泛宣传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重要性、信访举报人的权利和义务,宣传实名举报的方法程序和奖励制度,公布公开纪检监察机关受理、办理群众举报的各项制度,鼓励人民群众依法有序检举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增强群众的监督意识和能力。二是畅通网上信访渠道,让群众“说出想说的话”。规范设置网络举报网页,方便群众举报。三是继续深化《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制度》等制度。全面加强信访举报制度化建设,不断提高信访举报工作质量,打造工作亮点。四是加强工作指导。要重视解决基层信访人员偏少、办信办案力量相对薄弱的问题,克服基层干部查办案件的畏难情绪等倾向,加强督查指导力度,对一些情节较为严重、案件线索比较复杂的重大信访举报案件,要根据案情和工作需要集中优势兵力,组成专案调查组,直接调查处理。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信访干部的素质能力。要加强信访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通过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以及“建‘五强’队伍、铸反腐铁军”主题实践活动,教育信访干部树立宗旨意识,增强群众观念,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各级组织应在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更多地关爱纪检监察信访干部,关心他们的身心健康,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要加强信访干部的交流使用,不断增强信访干部队伍的生机与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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