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农村腐败现象的表现形式、成因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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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新农村建设力度的不断加大,国家投资大量资金,改变农村基础设施和农民基本生活条件,农民享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政策性资金补助,但在这些资金的发放过程中,存在个别经办人、村干部利用其手中权力,贪污、挪用、截留资金的现象,据了解,自2009年以来,县检察院先后受理群众举报案件线索17件,初查后,立案查处7件9人,其中涉农职务犯罪案件6件8人,占所办案件数的85.9%。因此认真思考农村干部腐败的形式、原因及对策,对加强农村基层干部的监督管理,对于中央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显得尤为重要。现就自己平时掌握和调查的此类问题,浅谈一点个人看法。

一、农村干部腐败的表现形式

近年来,我县个别农村基层党组织虽经多次整顿,但仍效果不明显,依然存在着软弱涣散、少数农村党员干部作风不实,铺张浪费、以权谋私、办事不公、财务不透明、干部胡支乱用引起农民不满,导致农村干群关系紧张,村民上访居高不下,自2012年至2013年4月全县共受理信访件34件中,其中反映农村问题的信访件就达22件,占信访总量的64.7%,危及社会稳定,后果比较严重。

(一)宗旨观念淡薄,思想意识滑坡。个别农村党员干部缺乏群众观念、公仆意识,没有真正树立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没有真正解决好立党为公、掌权为民的问题,只为自己发家致富。如某村村民上访举报村书记李某不召开任何会议,私自将村砍伐后的林地开垦成耕地约260亩,发包出去,并将发包金16万元占为己有,在县纪委的调查中,该书记不但认识不到自己的错误,而且自圆其辩说“这有什么大不了,我也是村民,别人没能力干,我有能力干,为什么就不能干”,完全没有一丁点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和执政为民的思想意识。

(二)贪图享受,吃喝玩乐。个别村组干部打着“吃了喝了不算犯错”的口号,无视群众疾苦,贪图享乐,公款大吃大喝,特别令人痛心的是在一些经济基础薄弱的村组,招待费数额却很高,公款消费呈跳跃式增长势头。一些村组干部把拉个人关系、家庭来客招待、同学朋友团聚等全纳入公款消费系列,更有甚者把家庭日用品消费也用公款支付,将公款吃喝、公款接待当成“筐”,什么都敢往里装,虚开发票中饱私囊,甚至吃喝玩乐洗浴赌全报销,完全把集体的钱财当做自己的使用。如某村村主任张某打着跑项目、跑资金的幌子,在外面大吃大喝,一年下来,光招待费一项支出近万元。

(三))以权谋私,贪污、挪用公款。在国家行政编制里面,“村官”并不是公务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官”,但正如台词里说的“别拿豆包不当干粮,别拿村长不当干部”。近年来村干部以权谋私,贪污挪用的事时有发生,他们在一些救灾扶贫款、退耕还林、移民搬迁、粮食直补、农机补贴等政策落实中不按规定执行,暗箱操作、弄虚作假,套取、骗取或截留国家资金,侵害群众利益,如某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刘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其妻的名义给自己虚报了14.5亩退耕还林面积,套取国家补助款9280元,再如某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民小组长张某,利用职务之便,将本组集体义务栽植的70.5亩刺槐林虚报在其妻名下,骗取国家退耕还林补助款共计67680元。再如某村原村委会委员兼村民小组长杨某,采取欺骗的手段将本人已经造册登记过并享受补贴的林地重复上报,骗取国家补助款17920元。

二、农村腐败现象形成的原因

(一)法纪知识匮乏,宣传教育不够。部分村的党员干部年龄偏大,文化素质偏低,法纪知识匮乏,加之平时对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党纪条规不学习、不研究、不认真领会贯彻,不懂法、不守法。再加上一些思想教育活动,到了村组已是“强弩之末”,同时,又受社会不正之风的影响,“有权不用,过期作废”成为他们行事的指导思想,所以日常工作中对国家和集体的资产能占就占,对于国家、集体以及群众的钱财能捞就捞。而且自认为“权小位轻”,并没有将其与犯罪联系在一起,加上乡镇干部的袒护,如此宽容心理遮蔽了村干部腐败背后潜藏的巨大社会危害。

(二)制度落实不力,监督管理不到位。目前,国家已经建立了一系列比较完备的村级管理制度,以此来规范和约束村干部的行为,但如何使制度从“墙”上走下来,用以“方圆”村组干部,通过调查与剖析看,监督约束机制在村组一级执行上力度还十分软弱,例如规定要求村级财务实行定期公开,重大项目或开支由村民理财小组商量讨论,以及村级财务实行村账乡管等等,但在实际操作中却存在不公开、少公开、假公开的现象。正如一些村民所说:“村务公开是不错,可是到了村里就成了能公开的公开,不便公开的,他就不公开,尤其是财务,只有村干部们才真正知道底细、公开栏只是一种应付上级检查的摆设,走走过场,搞搞形式,制度也是墙上挂挂而已”。再加上上级部门监督不到位, 由于工作繁忙,多数注重事务性地布置工作,缺少经常性地开展对村干部的谈心、谈话活动,这样无形放纵了某些行为不端村干部膨胀的私欲,使之处于无人监督的状态,任其所为。

(三)财务管理混乱,财务制度不够规范。在一些地方,村级财务制度不规范,会计出纳不分家,账钱权村支书一人独揽,权力高度集中,收支随便,财务管理严重失控。例如,目前,在部分人口偏少的村组实行村书记、主任、甚至组长一肩挑,形成一人说了算的局面,其次村会计账中“白条子”泛滥。在农村,有的买卖双方都没有正式的发票,白条子在村会计账目中成了正式发票的代名词,直接导致了财经管理混乱,真假难辨。在我县近两年查处的案件中,村干部利用职务之便,采取收入不入帐、白条子顶等方式贪污、侵占、挪用集体资金的案件屡见不鲜。

(四)案件查办力度小,从严从重打击力度不足。虽然每年纪检监察机关都会受理涉农方面的案件线索,但由于这类问题普遍时间跨度大、金额小,情况复杂,真正具备可查性的并不多,即便立案查处,但在处理量刑上也较为宽松,客观上纵容了农村干部贪污腐败的滋生。

三、预防农村干部腐败的对策建议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农村社会稳定直接关系到我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因此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及反腐败工作至关重要。

(一)加强监督,增强农村干部权利运行的透明度。一是抓联动公开。继续加大村监委会职能作用,坚持以群众看得到、看得清、看的全、看得懂为目标,推进农村党务、村务、财务联动公开,着力打造阳光透明公开机制。二是抓双向监管。注重把组织监管与群众监管有效结合起来,建立“双诺、双述、双评”制度,每年村“两委”将年度工作目标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分别向乡镇党委和村民进行承诺;年终,由村“两委”负责人将承诺完成情况向乡镇党委、村民述职并接受评议。三是抓提级代管。在“三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收益权不变的前提下,建议由乡镇农经站对村集体“三资”、经济合同实行代管,通过代管加强监督,增强农村事务规范化、制度化。

(二)加大思想教育力度,进一步增强村级干部的法纪意识。要根据农村新形势新工作的特点,利用农村农闲时候,有针对性地举办各类培训班。县纪委、组织部、宣传部、司法局等各有关职能部门,应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加大对村级干部的教育、培养、引导的工作力度,深入村组开展宣教活动,同时各乡镇应更加注重农村干部的思想教育工作,将其摆上议事日程,认真研究方法和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教计划,切实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权力观、荣辱观和政绩观,提高廉洁自律、拒腐防变的能力,从思想源头上遏止腐败动机的产生,这也是我们各级组织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三)充分发挥村财乡管作用,严格村级财务管理,要确保村组的所有资金处于政府监管之下。对村财乡管财务制度落实中存在的漏洞,应尽快完善管理办法,对专项资金定期审计,查纠不合理开支,严防专项资金流失,同时,建议各乡镇应积极组织开展村干部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重点审计经济工作目标完成情况,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情况,村财务收支情况,并将审计结果向村民公开,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各乡镇应派专人督办限期整改,以此确保村级财务活动制度化、规范化。

(四)加大涉农腐败案件的查办力度,筑牢农村干部不敢腐、不能腐的思想防线。查办案件是惩治预防职务腐败的重要手段,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加大对涉农职务腐败的打击力度,把农村党员干部贪污贿赂挪用挥霍公款案件,以及妨碍农村经济发展和损害群众利益等案件作为重点,拓宽案源渠道,采取有效办法,主动出击,变上访为下访,深入村组农户积极查找案件线索,并将查案工作与平时的执法监察、专项治理工作有力结合起来,增强办案的综合效果,同时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强与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的协调,发挥协同办案的优势,同时纪检监察机关应对已经查实的贪腐案件,不姑息迁就,从严从重从快处理,以案防腐、以案治腐,筑牢农村干部不敢腐、不能腐的思想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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