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三个更加注重”与体现“三性”的实践性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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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及6.25讲话中指出,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要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随后吴官正同志在出席省部级领导干部纪检监察专题研讨班及到汉中视察时又特别强调指出,要重视对反腐倡廉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增强工作的前瞻性、系统性和主动性。这“三个更加注重”与“三性”的提出,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反腐倡廉工作具有深远而积极的意义。

  一、“三个更加注重”的现实指导意义

  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充分强调了要通过主动预防和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源头治本,进一步巩固反腐倡廉的工作成效,进一步建立起反腐保廉的长效机制,使我们的党员干部少犯错误、不犯错误,使反腐倡廉更好地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胡锦涛同志“三个更加注重”的提出,是反腐倡廉实践与理论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是党风廉政建设由治标为主到惩防并举、标本兼治,逐步发展到预防为主、标本兼治,从而实现重大战略转向的一个号角、一个标志,是对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具体阐释和理性丰富,进一步指明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发展趋势与主攻方向,学习好、理解好、贯彻好、落实好这“三个更加注重”,必将推动反腐倡廉工作更加持续健康向前发展。

  二、反腐倡廉坚持前瞻性、系统性、主动性的理性思考

  吴官正同志关于前瞻性、系统性、主动性的重要论断,是在深入学习胡锦涛同志6.25讲话精神,深刻总结反腐倡廉规律的基础上提出的,与胡锦涛同志的“三个更加注重”的理论一脉相承,互为补充。

  把“三性”置于“三个更加注重”理论之中,不难看出,在前瞻性、系统性、主动性三要素中,前瞻性是“三个更加注重”的基本要求,无论是治本、预防还是制度建设,都必须强调和重视其动态规律研究,打好提前量,作好事前功,防范可能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以最大限度地减少腐败发生机率,降低反腐败成本以及腐败带来的损失和影响,在反腐倡廉工作中更多的体现出一种人文关怀,体现出对党员干部的关心和保护。系统性是贯彻“三个更加注重”的本质要求,就是要按照教育、制度、监督三位一体的要求,着力构建反腐倡廉惩防体系,形成集约反腐、系统反腐、长效反腐的有效机制,编织起反腐倡廉的高压电网,使腐败问题无处滋生、无处藏身、无处遁形。主动性是落实“三个更加注重”的关键所在,就是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在惩治腐败中注重战略主攻性,主动出击、广挖案源,彻底改变“外科手术”式的办案模式,变坐门“接诊”为巡回“出诊”,变抓“大患”、动“手术”为动态诊治,做到无病预防、小病吃药、大病手术,综合运用履职问责、警示训诫、组织处理、党政纪处分、法律等多种手段,对症施治,有效惩处,为抓好预防和源头治本奠定基础、提供保障;在预防腐败中要主动分析研究腐败问题发生、发展以及反腐败工作的客观规律,从构建体系、完善制度、抓好源头入手,积极探索治本之策,主动寻求防腐之道,以综合提升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效。

  三、坚持“三性”与体现“三个更加注重”的实践探讨

  在反腐倡廉工作实践中,牢牢把握前瞻性、系统性、主动性,体现“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是全面推进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必然要求。结合县一级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如何在实践中坚持“三性”,体现“三个更加注重”,要着力抓好以下五个方面:

  一要持之以恒抓好惩处腐败工作。惩治和预防是反腐倡廉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两个方面。强调“三性”、“三个更加注重”无疑是把治本预防和制度建设提高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但这是有效惩处前提下的有效预防,并不意味着忽视惩处或放弃惩治。如果遵循并把握反腐败斗争的客观规律,“三性”与“三个更加注重”的要求同样可以体现并运用到惩治腐败当中。因此,要始终坚持从严治党,继续保持查办案件的良好势头,并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要辩证的看待惩治腐败工作,对腐败问题应立足“早抓就是预防,早查就是挽救”的出发点,及时动态的抓好案件查办工作;要认真研究腐败发生演变的客观规律,不断发挥查办案件的综合效果,在及时惩处、动态挽救的同时,通过案例暴光、警示教育,进一步震慑腐败,教育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一案双报告”制度,针对案件分析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有针对性的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推动预防腐败工作。要旗帜鲜明地加大腐败惩治力度,通过有效惩处和有效预防,形成惩防体系,全面提升反腐倡廉工作成效。

  二要多措并举抓好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教育始终是加强源头预防的有效举措,其目的是通过多元化的手段,发挥宣传教育的教化、引导、指向、规范、约束等功能,促使党员干部从思想上铲除腐败滋生的意识本源,从行动上保持廉洁从政的行为规范。因此,要深入研究新形势下党员干部思想意识领域的新动向、新特点、新问题,社会廉洁文化领域的新矛盾、新情况、新规律,以及党政纪条规学习宣传贯彻过程中的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力促反腐倡廉教育增强前瞻性、富于预防性,增强系统性、富于整体性,增强主动性、富于创新性。同时要全面整合宣教合力,创新宣教载体,努力建设廉政教育的长效体系,真正使党员干部及社会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使廉政教育内化为廉洁意识,外化为行为规范,以廉洁意识的树立、廉洁行为的巩固和廉洁风尚的形成,为预防腐败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要系统全面加强制度建设。制度建设是系统反腐、制度反腐的本质要求,是源头治本、源头预防的关键所在。在教育、制度、监督三大要素中,制度问题更具有规范性、长效性和约束力,是构建惩防体系的重要保证和关键环节。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要求,制度建设必须按照“动态治腐”的思路,坚持超前设防、动态完善、查缺补漏三管齐下,在与时俱进中加强对腐败问题的动态惩防。对可能出现问题的,要及时创新,超前设防,增强前瞻性和预见性;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要主动研究、动态完善,增强主动性和系统性,最终形成全面防腐的完整制度体系。具体工作中要注意把握三个方面:一是前瞻性。魔高一尺,必须道高一丈,制度建设必须适应反腐倡廉工作规律,做到与时俱进、动态推进。要注意研究新形势下腐败产生的新动向、新特点、新趋势,然后通过有针对性的制度建设来规范和解决今后工作中可能出现的新问题。这样既可以有效增强防范性和约束功能,又可以降低反腐成本,减少腐败损失。二是系统性。制度建设同样必须进行必要的动态完善,尽量减少制度的弹性和链条缺失,绝不能按下葫芦浮起瓢,努力形成防腐治腐的一道“天网”。三是主动性。任何制度,都是由人制定,靠人执行,用来管人并通过人来管事、管物的。因此在制度建设中,人是最能动、最核心、最关键的一大要素。具体来说,制度设计者的主观能动性发挥如何,直接关系着制度的及时性、有效性和约束性。如果仅仅只是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就势必会陷入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被动局面。

  四要与时俱进加强党内监督。监督也是体现“三性”、“三个更加注重”的重要一环,是预防腐败的重要措施。实事求是的讲,在教育、制度、监督三位一体中,监督是相对薄弱、相对滞后的一环。当前,加强和改进党内监督工作必须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一是监督力量的整合问题。监督可分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新闻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等多个方面,就党内监督而言,也可分为纪检监察监督、组织监督等多种形式,如何整合力量,形成监督体系,是当前需要解决的重点课题之一。二是监督难与难监督的问题。主要还是监督主体失位与监督客体失范的问题,对谁来监督、监督谁、怎样监督还缺乏必要的立法及规范,具体监督到谁、监督到什么程度还存在一定的弹性。三是创新监督形式的问题。与制度建设一样,监督工作也存在一个前瞻性、系统性、主动性的问题,也必须在事前监督、全面监督和主动监督上狠下功夫。近年来,我县在党内监督方面也进行了一系列的探索,创新开展了党风廉政巡察、述职述廉、警示训诫等工作,收到了一定的明显成效。四是监督结果的重视与运用问题。监督的结果只有得以客观准确的运用,使之与党员干部的年终考核、提拔交流、评优树模等紧密挂钩,才会真正体现其约束力和威慑力,才能使监督工作受到重视、得到落实。

   五要顺应时势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要按照坚持“三性”、体现“三个更加注重”的要求,以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二十字”方针为指引,以提高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能力、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实施有效监督的能力、依法执纪、依法办案的能力、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能力、维护党内民主和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能力这“五种能力”为重点,从以下三方面入手,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一是要增强政治责任感,提高工作主动性。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党的忠诚卫士,肩负着神圣的使命,必须树立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荣誉感,以强烈的积极性、主动性、自觉性投入到具体工作之中。二是要适应形势任务需要,不断加强能力建设。当前尤其要以市纪委提出的“五学”活动为契机,全面涉猎和吸收新的知识,增强新的本领,为干好新形势下的反腐倡廉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三是要坚持与时俱进,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要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反省自查,建设起学习型、务实型、创新型的机关和队伍,努力为党员干部作出表率,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崭新的精神风貌和精通的业务技能,在反腐倡廉工作中奉献身心、建功立业。

  
  

文章来源: (城固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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