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反腐倡廉工作 推进先进性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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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先进性建设是关系党生存发展壮大的根本性问题,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长期历史任务和永恒课题。反腐倡廉工作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只有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纯洁党的队伍,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才能使我们党始终保持先进性。

   一、准确理解和把握反腐倡廉工作在党的先进性建设中的重要地位

   中国共产党是用马克思主义武装起来的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和全体党员都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如果我们不坚决反对腐败,听任腐败现象在党内滋生蔓延,党员干部的信心、斗志必然逐渐涣散,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必然会受到削弱,必然会逐渐丧失民心,失去执政基础,党的先进性也就无从谈起。只有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持之以恒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才能保证广大党员干部在复杂的形势下经受住改革开放和长期执政的考验,自觉做到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使我们党始终保持先进性。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是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有效途径。党的先进性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党要有好的党风。抓住了党的作风建设,就抓住了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重要环节和切入点。只有通过反腐倡廉工作,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切实解决有损党的形象、危害党的事业的突出问题,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修养和廉政勤政意识,增强党员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才能有效地维护党的先进性。

   二、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用反腐倡廉工作的实际成果推进党的先进性建设

   第一,要树立科学的反腐倡廉发展理念。坚持科学的反腐倡廉发展理念,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也是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重要保证。坚持科学的反腐倡廉发展理念,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保证反腐倡廉工作的正确方向,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反腐倡廉工作新的实践;必须坚持服务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必须坚持深化改革,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必须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开展工作;必须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反腐败斗争整体合力。

   第二,要树立正确的反腐倡廉政绩观。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具有内在的密切联系,要树立科学发展观,必须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科学发展观引导着正确政绩观,正确政绩观实践着科学发展观。没有正确的政绩观,就不可能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树立正确的反腐倡廉政绩观,就必须搞清什么是真正的政绩,为谁创造政绩和如何创造政绩的问题。共产党人的政绩观,说到底是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就是做得民心、暖人心、稳人心的政绩。反腐倡廉工作必须按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工作的根本着力点和工作成果体现在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上,体现在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上。惩治腐败是政绩,预防腐败更是政绩;查处腐败分子是政绩,教育失误者、保护改革者、鼓励实干者也是政绩。

   第三,加强党风政风建设,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一方面要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想问题、办事情、做决策都要以人民群众答应不答应、高兴不高兴、拥护不拥护、满意不满意为标准,坚决反对那些不按客观规律办事、不顾现实条件提不切实际的高指标的乱决策,坚决反对做表面文章、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式的假决策,坚决反对作风飘浮、工作不实、不切实际的盲目决策,通过正确决策,使人民群众能够各尽所能、各得其所。另一方面,要把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作为反腐倡廉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长效机制,始终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要坚决纠正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以及拖欠建设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问题。要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进一步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加强农村和城市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违纪违法行为,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合理合法问题。

   三、创新反腐倡廉工作机制,保障党的先进性建设

   第一,加强教育,不断健全完善自律机制。坚持以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以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为根本,以学习贯彻党章和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主题,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目标,不断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要进一步整合纪委、组织、宣传、新闻媒体等各方面力量,构建并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努力营造反腐倡廉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二,完善制度,不断健全完善防范机制。要加强调查研究,针对改革过程中由于利益格局和利益关系的改变可能引发的新矛盾、新问题,逐步建立反腐败斗争形势量化评估系统,及时提供预警信息,提前拟订应对预案,努力实现超前防范。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倡廉工作各个环节,体现到各个方面,针对市场经济条件下党风廉政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针对广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抓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工作,铲除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和条件。要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税收体制、投资体制、金融体制改革。继续推进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国有企业法人治理机制,加强对资产评估审核和交易等关键环节的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厂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制度。通过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真正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

   第三,强化监督,不断健全完善约束机制。认真研究制定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相关配套制度,督促党内各监督主体积极主动地履行职责。认真开展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领导谈话、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和述职述廉制度,建立健全质询制、问责制、罢免制、党政领导干部辞职制度。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实行决策论证制和责任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和重大事项,实行社会公示和社会听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民主制度、公开办事制度,拓展人民群众依法有序参与监督的渠道和途径。创新监督机制,改进监督手段,实现党内监督工作的制度化和程序化。同时要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政府组成部门和司法工作的监督,加强监察和审计等政府专门机关的监督,充分发挥政协、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及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形成监督合力。

  

文章来源:(中国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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