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实际定办法 把握规律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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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要求,抓好本地区的贯彻落实工作,关键之一是紧密联系实际,制定一个科学性和操作性相统一的实施办法,并认真组织落实。为此,我们在制定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工作规划》实施办法过程中,始终注意把握好以下三点。 
    一、紧密联系实际,突出工作重点 
    我区《实施办法》在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原则上总体强调了“五个坚持”,即坚持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坚持惩防并举,重在建设;坚持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加大源头治腐力度;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这些都是总结我区前三年工作经验,为进一步增强惩防体系建设的针对性和科学性而应当坚持的重要原则。在具体建设内容上,也紧密结合自治区实际,突出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 
    在教育方面,从反腐倡廉教育的重点对象、重点内容、主要形式和组织方式等方面,明确了今后五年的19项主要任务,并力求细化和量化有关工作,明确具体工作要求。同时把廉政文化建设纳入自治区民族文化大区建设之中,组织实施“廉政文化精品”工程,增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感染力和影响力。 
    在制度方面,从健全和完善科学决策与民主决策制度、建立健全党内民主和党内监督制度、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完善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四个方面,紧密结合我区相关工作实际,明确了26项重点法规制度建设任务。重点是围绕中央的立法计划,健全完善我区的配套制度,同时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反腐倡廉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在监督方面,围绕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监督的重点对象、重点领域和环节,以及发挥各监督主体作用三个方面,明确了42项工作任务,侧重形成完善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强化对权力运行的有效监控,同时紧密结合自治区实际,特别强调了进一步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和土地征收征用、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以及节能减排工作的监管,作为我区监督工作的重点领域。 
    在改革方面,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行政管理和社会体制改革、完善财税金融体制改革、推进投资体制和国有企业改革、加快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及相关改革六个方面,明确了53项主要任务。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重点是扩大民主,提高透明度;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重点是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财税和投资体制改革重点是健全制度,强化管理;市场体系建设及相关制度改革重点是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减少权力寻租的机会。
在纠风工作方面,坚持纠建并举,在坚决纠正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的同时,增加了改进领导干部和党政机关作风、加强农村牧区基层干部作风建设两部分内容,总体上明确了三个方面10项主要工作任务,充分体现了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性原则和重在建设的思想。 
    在惩处方面,从加大惩治腐败力度、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深入治理商业贿赂、提高执纪执法和办案工作水平、完善查办案件协调机制、发挥查处案件的综合效应五个方面,明确了今后5年惩治腐败方面的10项主要工作任务,并结合自治区实际,提出了严厉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几个重点方面。 
    二、健全保障措施,确保工作落实 
    为了扎实推进自治区惩防体系建设,我们在明确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同时,进一步提出实行“三位一体”的工作布局、“三建联动”的构建方式,“三管齐下”的工作方针和集中推进的工作步骤等四项工作保障措施,确保惩防体系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 
    “三位一体”的工作布局,就是根据分类指导的原则,按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农村牧区基层组织不同的社会功能定位,各有侧重,分别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解决惩防体系建设中存在的“上下一般粗”和下级机关、基层单位简单复制《实施办法》,缺乏针对性的问题,实现惩防体系建设纵向到底。 
    “三建联动”的构建方式,就是以三个基本的工作主体推动惩防体系建设,即以地方为主体整体构建,以部门为主体行业构建,以纪检监察机关等几个部门为主体联合构建,解决惩防体系建设中“左右一般齐”的问题,并实现惩防体系建设横向到边。 
    “三管齐下”的构建方针,就是在惩防体系建设中始终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强调教育、制度、监督在惩防体系建设中的基础地位和根本作用。同时,推进改革、纠风和惩处工作,促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深入发展。 
    集中推进的工作步骤,主要考虑到惩防体系建设六个方面的任务,特别是制度建设和改革工作具有高度的关联性。从纵向看,有些需要从上级机关开始;从横向看,有的需要同步配合行动。为此,我区把2008年定为“全区惩防体系建设宣传教育年”,集中开展相关宣传工作。将2009年—2010年定为“全区惩防体系建设与相关改革推进年”,主要考虑到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建设和改革工作,在这一阶段将陆续出台,我区相应集中推进这方面的工作,时机比较成熟,也有利于取得实际成效。将2011年定为“全区惩防体系建设强化监督年”,主要考虑监督体制改革与政治体制改革的联系更为紧密,更为复杂,需要更加充分的准备工作。集中推进是相对的,并不是将这些工作在时间上绝对分开,而仅仅是有所侧重。 
    三、把握建设规律,统筹谋划设计 
    我区在《实施办法》制定过程中,一是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从战略高度谋划全区今后五年反腐倡廉建设。《实施办法》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注重预防,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规范和制约权力为核心,以容易滋生腐败的领域和环节为突破口,既立足当前自治区反腐倡廉工作实际,又着眼长远的战略目标,努力做到继承和创新、惩治和预防、长期性和阶段性的统一。 
    二是突出重点,破解难点,努力体现改革创新精神和内蒙古特色。《实施办法》在谋划我区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时,注意突出重点,明确了各个阶段、各个领域的主要工作。同时围绕我区当前反腐倡廉建设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用改革和发展的思路,有针对性地提出一系列工作对策和措施。 
    三是统筹兼顾,整体构建,强化惩防体系建设的系统性和可操作性。我区《实施办法》涵盖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各方面,在制定过程中,努力把改革的推动力、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惩治的威慑力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内容细化、措施到位、覆盖全面、结构完整的体系,体现时代特征。 
    四是强化责任,完善措施,注重健全符合惩防体系建设客观规律的工作机制。《实施办法》着眼于推动责任主体自主运行,明确了惩防体系建设的重点措施和组织领导,把惩防体系建设的职责任务、工作方略、监督管理等进一步精细化,着力解决惩防体系由谁建和怎么建的问题,保障惩防体系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文章来源:中国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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