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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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马铁山

   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纪委把查处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其他违纪违法问题,作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据统计,2002年1月至2004年9月,全区基层办案共9344件,处分8809人,挽回经济损失上亿元。

   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出发,充分认识加强基层办案工作的重要性

   广西区纪委认识到,基层党员干部素质的高低、作风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党在群众中的形象,关系到基层政权的巩固和农村的稳定。查处大案要案是相对而言的,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地市来说,厅(局)级干部和县(处)级干部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是大案要案,对县、乡两级来说,科级及科以下基层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也不是小事,在群众眼里就是大案要案。加强基层办案工作,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基层干部腐败问题和其他违纪违法问题,与查办大案要案同等重要,都是落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而且可以使人民群众更直接感受到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果。基于这种认识,广西区从2002年起,在坚持查办大案要案的同时,把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列为反腐倡廉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从依法执纪、依法办案出发,切实抓好基层办案工作

   广西是一个农业省区,乡镇办案是基层办案的重点和主要工作。广西区纪委根据这一特点,切实加大乡镇办案力度,做到人员落实、任务落实、经费落实、目标落实。几年来,乡镇信访举报件初核率达100%,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均得到追究,在一个市、县范围内,平均每个乡镇立案超过1件。

   基层办案涉及方方面面,是一项复杂的工作,尤其是对那些重点疑难案件的查处,必须集中力量,上下联动,密切配合,才能取得突破。广西区纪委通过近年来查处的厅级干部案件的情况了解到,有不少腐败问题发生在县(市)党政一把手岗位上。因此,广西区纪委采取下查一级的办法,由自治区纪委直接查处一些涉及县(市)党政一把手的重大案件。2002年以来,区纪委先后查处了原宁明县县委书记闭振联、原宁明县县长欧拥军、原横县县委书记汪湜波、原武宣县县委书记覃纪康、原北流市市长李水明、原东兴市市长李桂东、原苍梧县县委书记李彬等县(市)党政一把手和其他一些重要岗位的处级干部,推动了基层办案工作的深入开展。

   广西区纪委注重强化执纪办案的社会政治效果,既坚决惩治腐败分子,又保障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既善于利用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又有针对性地健全制度、堵塞漏洞,充分发挥查办案件在治本抓源头方面的积极作用。

   从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出发,将查办基层案件与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结合起来

   如在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方面,各级纪委积极协助党委、政府重点解决甘蔗收购“打白条”损害农民利益问题,先后兑付农民甘蔗“白条”金额5亿多元,基本解决了“白条”问题。在解决教育乱收费方面,制定了《关于对中小学乱收费行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暂行规定》,对中小学校乱收费行为采取了严格的责任追究措施,严肃处理了一批有违规收费行为的学校领导和其他责任人,有效地遏制了中小学校乱收费的问题。在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方面,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对其他一些涉及群众利益的热点问题,如征用土地中侵害农民利益、城镇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职工利益以及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作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采取措施认真解决。注意加强信访工作,妥善处理矛盾纠纷,促进社会的和谐和稳定。

   几年来,广西区纪委通过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巩固了党的群众基础,提高了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能力,从政治上、思想上、纪律上和作风上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供了有力保证。

文章来源:(中国廉政报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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