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巡视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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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一级处在党和国家组织结构的关键位置,承上启下、联结城乡,其改革发展稳定的状态直接影响全局,对县(市、区)进行全覆盖的巡视至关重要。建立分工明确、协调顺畅、运转高效的省市县三级巡视工作协调联动机制,是中央为加强对县巡视工作作出的重要部署。
  
  基于形势和任务需要,2011年以来,河北省以推动市级巡视工作联络机构“虚”转“实”、“临”转“常”为突破口,初步构建起行之有效的对县巡视工作协调联动机制。核心内容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在组织体系上上下贯通。按照“完善两头、强化中间”的思路,把工作着力点放在建强市级巡视工作联络机构这一关键环节上,明确规定各设区市都要建立市委巡视工作联络组。二是在职责分工上有机衔接。在组织领导上,省委巡视机构对市级和县级巡视工作联络机构负指导责任,市级和县级巡视工作联络机构按照省级巡视机构的安排协助开展工作。在职能定位上,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组织领导,省委巡视办负责推动落实,省委巡视组负责具体实施;市委及其联络机构主要负责综合协调、通报情况、督促整改;县一级主要是自觉接受监督,如实反映情况,落实反馈意见。三是在工作实施上密切配合,三级巡视机构统一行动、协调联动。四是在成果运用上协调联动。对被巡视县的个性问题,被巡视县主动落实整改,省委巡视机构和市委巡视联络组督导。对需要多个层级共同解决的综合性问题,省市县三级协调相关地方、单位共同推动。
  

  建立省市县三级巡视工作协调联动机制,是形成对县巡视工作合力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系统性工程。进一步发挥这一机制的作用,形成巡视工作合力,重在加强协调,贵在实现联动,关键是变静态职能架构为动态职责运行。
  

  做实做强市级巡视联络机构,是构建三级巡视工作协调联动机制的支点。在现行国家政权结构和按行政区划设立的党的组织架构下,市级是干部管理体系的重要层级,也是对县巡视工作中协调职能最明显、最能突出联动性的关键环节。做好对县巡视工作,离不开市一级作用的充分发挥。只有把市级联络机构实体化、常设化,固化其主体功能,赋予其相应责任,才能使市一级更好地担负起职能作用,使对县巡视工作更加顺畅、高效。
  

  明确省市县三级职能定位,是构建三级巡视工作协调联动机制的关键。省级巡视机构负责对县巡视的组织领导和实施,市级巡视联络机构负责对县巡视的协调配合和推动落实,被巡视县的职责主要是自觉接受巡视检查,支持上级巡视组工作,抓好整改落实。各级只有明确自身定位、发挥各自功能,才能实现联合发力、协调运转。
  

  发挥省市县三级党委领导作用,是构建三级巡视工作协调联动机制的根本保证。省委只有加强对巡视工作的统揽,做好政策指导和决策部署,才能保证巡视工作的方向、力度和成效;市委只有加强对巡视联络工作的领导,做好协调调度、服务配合,辅助监督检查、推动整改落实,才能保证巡视工作实效;县委只有自觉接受巡视监督,做好问题改进、整改落实的各项基础工作,才能保证巡视成果全面落实。

文章来源:河北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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