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风建设亟待解决“三重三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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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凤县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八项规定”贯彻落实,切实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收到良好成效。但从多次纪律作风督查情况来看,各镇各部门作风建设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三重三轻”。

一是纪律作风整顿重治标、轻治本,思想教育工作弱化。

春节过后各镇各部门集中开展了纪律作风整顿,对各镇各部门纪律作风集中整顿活动进行了检查。从县上纪律作风整顿督查组多次检查情况来看,各镇各部门侧重于上班迟到、早退、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网购等遵守上下班纪律、上班工作状态外在问题整顿,忽视爱岗敬业、为民务实、争优创先等内在思想认识问题的解决,对干部坚持不懈进行思想教育工作弱化。

二是纪律作风督查上重外部、轻内部,自身监督机制弱化。元旦至今多轮纪律作风督查中发现,除了新闻媒体、省、市、县的多次纪律作风明察暗访外,各镇各部门内部均很少对机关干部进行过纪律作风、工作状态检查抽查,单位内部自身纪律作风常态化监督制度没有建立,自身监督机制弱化。

三是在制度建设上重提要求定规则、轻违反要求规则责任追究,制度约束力弱化。在纪律作风集中整顿活动中,各镇各部门都结合干部思想纪律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机关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健全和完善了机关纪律作风效能建设规章制度。在修订完善规章制度中,大多数单位仅明确纪律作风效能建设原则性规定,却没有明确规定对违反制度的人和事的处理办法,规章制度操作性不强,致使单位出现违反规章制度的人和事时,实施追究责任无依据,制定的规章制度难以发挥应有的约束力。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笔者建议采取以下对策加以解决:

加强思想教育。组织干部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各级改进作风相关规定要求,使党员干部对改进作风各项规定要求人脑入心。扎实开展“为民、务实、清廉”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为民服务能力,促使党员干部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建立单位内部纪律作风常态化监督机制。单位内部不定期检查干部纪律作风,分管领导常态化监督分管干部纪律作风,使纪律作风集中整顿取得的良好风貌不反弹、长久保持。

进一步修订完善纪律作风效能建设相关规章制度,使纪律作风效能建设相关规章制度,既有明确的要求规则,又有违反规定如何进行责任追究的惩戒规定,提高规章制度在作风建设中的约束力。同时组织干部认真学习机关纪律作风建设相关规章制度,使干部对机关规章制度入脑入心,促使干部养成自觉遵守规章制度的良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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