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协调 认真实施 强力推进警示训诫防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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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麟游县纪委监察局按照市纪委五次全会的安排部署,在建设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践中,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完善措施,强力推进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截止目前,全县受到警示训诫的党员、干部46人,其中警示提醒39人(含科级领导干部25人),诫勉督导4人(含科级领导干部2人),责令纠错3人(全部为科级领导干部),较好地发挥了廉政预警、动态监督、保护挽救的作用,有效减少和预防了腐败问题的发生。

  一、出点子,提思路,协助党委周密安排

  县纪委监察局认真学习省委《实施方案》和市委《实施办法》,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积极协助县委加强领导,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推进警示训诫防线建设。一是在年初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会议上,建议县上将构建警示训诫防线的实施主体进一步明确为各级党政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要求各级党政领导成员都要组织实施警示训诫有关具体工作;警示训诫信息来源,由纪检监察工作领域扩展到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了解掌握的问题,专项工作检查、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干部考察、群众来信来访、其他执纪执法机关移送的问题以及新闻媒体披露的问题等,要求各级党政组织结合工作实际发现和确定警示训诫对象;实施警示训诫的形式,除开展谈话外,增加了专题教育、发提醒督导纠错通知书、监察建议书、询问或信访约谈等多种形式,要求区别具体情况使用,增强警示训诫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结果运用上与公务员年度考核挂钩,与采取组织措施相结合,体现警示训诫的严肃性。二是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代县委起草、制定下发《麟游县全面开展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实施方案》,对开展此项工作的目的意义、指导思想、原则、基本制度、实施方法和程序、工作要求都作了明确规定,要求各级党政组织、纪检监察组织认真实施,使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全面推开。三是建议实行三个层次的责任制,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自觉抓好此项工作。分级负责,明确了县、乡两级党政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在构建警示训诫防线中的职责,体现了教育监督干部与管理使用干部的统一,增强了警示训诫的针对性、实效性。分工负责,明确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各自在构建警示训诫防线中的职责,避免了在管理教育干部中推诿扯皮、怕得罪人等不良现象,体现了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要求,促进了党风政风建设。领导干部人人负责,明确了每个领导干部实施构建警示训诫防线的工作任务,体现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原则,有利于促进各级领导干部人人着手抓警示训诫工作,促进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建设。经过县纪委监察局组织协调,全县已经初步形成各级党政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齐抓共管、党政领导干部积极动手组织实施警示训诫的良好局面。

  二、严要求,抓实施,发挥纪委主力作用

  县纪委监察局充分发挥自身在受理群众信访举报、执纪监督等方面的工作优势,积极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起到了主力军的作用。今年以来,由县纪委监察局组织实施警示训诫28人,其中警示提醒25人,责令纠错3人。实施警示训诫的数量占全县各级实施总数的61%,而且大多数为科级领导干部。在实际工作中,注重抓好四个环节:一是形成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成立领导小组,并把此项工作纳入各室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对纪委常委和各内设室明确了在警示训诫防线建设中的责任分工。委局领导成员从各自分管的信访举报、案件检查、源头治腐、纠风和行风建设、廉洁自律、述职述廉、责任制考核、执法监察等业务工作中确定对象并实施,做到谁主管哪一方面工作,谁负责这一方面工作中的警示训诫,形成领导干部人人动手抓警示训诫的工作格局。在组织实施中,由党风廉政室牵头协调,其他各室参与,各司其职,相互配合,衔接紧密,运转协调,保证了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任务的有效落实。二是结合实际,拓宽警示训诫线索渠道。县纪委监察局除了从查办信访案件、治理乱收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中筛选确定警示训诫对象外,还从服务于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出发,对有轻微问题的党员干部实施警示训诫。将警示训诫运用于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对季度考核中给予阶段性黄牌警告的九成宫镇、河西乡原党政班子4名主要领导进行警示提醒,促进了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任务的落实。对负有管理责任的发生安全生产问题的单位领导进行警示训诫,促其采取整改措施,促进了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好转。三是恰当运用警示训诫三项制度。对于警示提醒、诫勉督导、责令纠错这三项制度,注意严格区分其解决的主要问题和具体实施方法,坚持原则性,避免随意性。警示提醒着重运用于事前防范,诫勉督导着重运用于事中劝阻,责令纠错着重运用于事后纠正,增强了警示训诫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严肃性。对群众反映经查失实的问题中涉及的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提醒,促其提高廉洁从政意识,在行使权力中做到公开公正,收效良好。麟游中学、镇头初中出现违规收费问题后,对其主要负责人予以责令纠错,限期清退,本人受到教育,群众比较满意。四是努力增强警示训诫效果。在实施警示训诫中,经过充分准备,在谈话时做到把问题谈透,把危害讲清,把要求提严,真正使警示训诫对象受到震撼,得到教育。受到警示提醒的党员干部作出明确表态,受到诫勉督导和责令纠错的党员干部作出整改承诺,从而增强了警示训诫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效果。同时,严格督促整改,充分发挥警示训诫在预防和治理腐败中的作用。县水保站在一小流域治理工程实施及验收过程中,为承包主随意增加土方量,虚开土方验收单为乡、村套取工程款9.8万元(未兑付)。经查实后,对水保站进行责令纠错,并以监察建议书的形式督促整改。目前该站已全面落实了整改要求,对虚开土方验收单套取工程款9.8万元的账务进行调账处理,在未付的工程资金中予以核减;进一步完善水利工程项目审批制、招投标制、项目法人制、质量监理制、资金报账制,杜绝了类似问题的再度发生。

  三、勤指导,促规范,推动各级认真落实

  为强力推进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充分发挥其在控制和防范腐败发生、教育和监督党员干部方面的作用,县纪委监察局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指导和检查,促进了全县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全面开展此项工作。一是大力开展业务培训。在全县纪检监察例会上,从构建警示训诫防线的内涵和意义、工作进展情况、需要抓好的重点环节等方面进行业务辅导,受到培训的纪检监察干部和工作人员70多人。将10个乡镇划分为4个片,巡回举办辅导培训会4次,讲解警示训诫业务知识,共培训党员干部420多人,其中乡镇党政领导干部60多人。通过培训,全县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纪检监察干部普遍掌握了构建警示训诫防线的方法、程序、政策,有效提高了组织实施能力,有力地推进了此项工作的开展。二是建立联系点加强指导。县纪委5名常委各包抓联系1个乡镇或县级部门,定期不定期深入开展指导,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促进工作健康发展。5名常委均在各自联系点了举办了辅导讲座,参与了警示训诫谈话。三是加强日常业务指导。设计印发警示训诫防线对象审批表、警示训诫登记表、谈话记录、谈话通知书等5类文书样式,研究制定了《麟游县实施警示训诫线工作流程图》,为乡镇和县级部门开展警示训诫工作提供了范本,规范了操作程序。四是严格检查,督促落实。县纪委监察局组织人员,先后2次深入乡镇、县级部门,对开展警示训诫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帮助确定警示训诫对象。专门听取乡镇和部门警示训诫防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针对普遍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要求。实行季报告制度,按季度统计乡镇、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对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单位进行督促。同时,把实施警示训诫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检查考核,规定乡镇和县级部门年内有对象而没有开展警示训诫的,对其领导班子和有关责任领导在责任制考核分值中进行扣分处理,情节严重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行责任追究,形成检查考核机制,增强了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实施警示训诫的责任意识,有力地促进了全县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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