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这是我国现行职业教育法施行25年来首次大修。草案明确规定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不同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进一步体现了国家层面为职业教育改革创新提供制度保障的决心。
发展职业教育需要制度保障,也需要舆论环境。消除职业教育“低人一等”的成见,才会有越来越多的人主动选择职业教育,出现越来越多的能工巧匠、大国工匠。比如,“考不上高中去读中职,考不上本科去读高职”的成见客观存在,要通过改革职业教育招生录取制度提高生源素质,从而提升职业教育美誉度;又如,用人单位依然设置就业门槛和“天花板”,要让文件中的“一样重要”走到现实生活中,落实到考公考研、劳动待遇的方方面面,摆脱职业教育和低端划等号的印象。
——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