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应急管理部制定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8月1日正式施行。新规施行第一天,北京市丰台区消防救援支队开出了全市首张罚单:在一楼楼道及公共办公区域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的亚胜铂第公馆被罚款3000元,违规的非经营性个人被罚款1000元。这彰显了令行禁止、有法必依的鲜明执法态度,对于依法遏制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陋习,确保公共安全,具有非同寻常的导向意义。
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安全隐患重重。今年5月10日晚,成都一小区违规停放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燃爆事故,导致数人受伤。而在此前后,全国各地亦发生多起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引发的燃爆事故。但仍有人怀着侥幸心理,想当然认为不会出事,为图自己方便有意无意地放松确保公共安全的思想弦线。
动员一千遍,不如依法执法一次。对于无视公共安全而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的陋习,显然不能仅凭空洞的说教或劝阻,必须给其套牢法律责任的“紧箍”。这张违停罚单,虽然金额并不大,但其所具有的警示导向意义,已远远超过案件本身。监管执法部门要善于利用公众对这张违停罚单的高关注度,结合案例做好普法工作,促其养成“公共安全第一”的文明用车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