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对“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作出了新部署新要求。十四届西安市纪委三次全会将聚焦“国之大者”强化政治监督,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作为2023年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工作的重要内容进行了安排。西安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切实贯彻落实各级纪委要求,结合驻在单位系统大、社会关注度高、重点项目和大额资金支出多等特点,以抓细抓实“三重一大”事项监督为切口,通过细化制度强基础、跟进监督促落实、系统集成提质效等举措,进一步强化治理合力优化整体效果,不断提升派驻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细化监督内容,做到“有的放矢”。中共西安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根据日常工作实践和驻在单位风险点,找准职责定位,在综合分析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红十字会3家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关键点的基础上,全面梳理了3家单位2023年“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印发了《中共西安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办法(试行)》,明确了监督重点,既从整体角度把“两个维护”作为政治监督的“纲”和“魂”,监督驻在单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又结合驻在单位职能,围绕中省市重点任务,监督驻在单位依纪依规依法履职尽责。在卫健委监督内容中,明确了医疗设备购置、药品耗材采购等关键点的监督措施,特别是针对卫健委系统特点,突出监督重点,区分医疗单位与非医疗单位,明确了基层单位不同金额固定资产处置、新建和改扩建项目、维修改造项目的监督措施;在市医保局监督内容中明确了医保基金监管和医药机构监督稽核资金使用等内容的监督措施;在市红十字会监督内容中明确了重大捐赠和赞助(款物)等事项的监督措施,使得监督更加精准。
优化监督方式,做到“对症下药”。西安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结合2022年参加的103次驻在单位“三重一大”党委(党组)会议,全程监督21次46人的选拔任用推荐工作,以及监督市卫健委系统124.07亿元的支出,市医保局预拨新冠定点医疗机构33.74亿元的周转资金,市红十字会5.42亿元抗疫款物的拨付工作实际,发现驻在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存在专业性强、大额资金项目多等特点,特别是基层单位采购项目多,金额大,风险点较多。2023年,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结合驻在单位各个环节的风险点,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督。如在市卫健委系统重大项目安排事项监督中,市卫健委需在会前提供必要的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等文件,要对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过论证;在市医保局关于医保监管服务等大额资金使用事项监督中,市医保局需在会前提供必要的文件和政策依据,确保采购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单位符合资质要求;在市红十字会关于拨付和使用款物事项中,规定10万元以上的必须经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并提供会前审批流程资料,严格规范捐赠款物使用。同时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加强事中和事后监督,对决策过程、决议流程以及决策实施情况等进行全程监督,推进决策事项按规定执行,实现闭合监督。
提升治理效能,做到“融会贯通”。西安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2022年立案26件,其中因落实重大事项决策不力立案8件,党纪处分4人(次),政务处分5人(次),特别在李强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中,反映出了一些落实各级决策部署不严不实等问题,从中深刻认识到,要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就需要以“三重一大”事项监督为切口,把好重要工作执行的“第一关”,贯通监督、办案、整改、教育一体推进。2023年,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将继续用好日常提醒机制,强化与驻在单位班子成员、与基层党组织“一把手”提醒谈话,对提前预判出的风险点下发提醒函,实现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同向发力;紧盯落实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八个方面重点工作,聚焦“高质量项目推进年”的要求,通过“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系统督导动议、审议、决议、执行各个环节,重点监督立项、采购、审批、执行等过程中的风险点,严肃查处公职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深化李强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工作成效,推进教育整改,通过系统集成的工作思路更好地发挥派驻机构“探头”和“触角”作用,持续推动派驻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西安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