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法治的堤坝被冲破了 权力的滥用就会像洪水一样成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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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2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指出:“我们说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就是要依法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如果法治的堤坝被冲破了,权力的滥用就会像洪水一样成灾。”

水无常势,随物赋形。习近平总书记以“洪水”喻“滥权”,以“堤坝”喻“法治”,生动诠释法治与权力的关系。历史和现实证明,对权力“放任自流”,不受监督,就会导致泛滥成灾;而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底,以全过程人民民主和社会主义法治为堤,对权力进行正确引导,水就能够润泽社会。

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科学立法夯实法治堤坝的“规则基石”。“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权力的设定和变更必须严格以宪法法律为依据。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立法机构和工作部门要遵循立法程序、严守立法权限,切实避免越权立法、重复立法、盲目立法,有效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影响”。历史的教训表明,制度供给不足往往是不满和暴力的源头。我们抓住法治体系建设这个总抓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就是抓住了这个根本。要确保立法反映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求、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期待,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从而实现“良法”与“善治”的交互促进,为权力的设定运行提供有效的法律制度保障。

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以严格执法规范权力激湍的“恣意横流”。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执法是行政机关履行政府职能的主要方式,是对权力的直接行使和外在彰显,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幸福感与获得感。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依法行政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要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优化政府职责体系和组织结构,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不断减少权力寻租空间、让权力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确保权力激湍始终在法治堤坝的约束下造福于民。

严格公正司法,以公平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守护法治堤坝的“坚实底线”。司法具有定分止争、防错纠偏的制度功能,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公正司法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能够弥合“公权力”与“私权利”之间的规范张力与实践冲突,从而对权力运行形成一定程度的监督制约。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司法体制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进一步促进司法公正,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让权力风平浪静、安守于界的最后一道防线。

加快建设法治社会,以全民守法牢牢构筑法治堤坝的“根基底色”。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法治社会建设越是深入,权力的滥用也就越发困难,权力的“任性”也就越容易受到抵制。全民守法作为法治社会的基础工程,要求培育全社会法治信仰、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将法治意识、规则意识浸润人心,让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让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成为常态化思维方式。建设信仰法治、公平正义、保障权利、守法诚信、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从而筑牢社会根基、浸润法治底色、护航长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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