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监督是护航党和国家政策落地、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最后一公里”,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在机制上建优建强、监督上综合发力、治理上系统施策,增强基层监督质效,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注重综合发力。构建“县乡一体化”工作格局,推进“室组地”联动监督、片区协作联合办案,最大化整合监督资源、统筹监督力量,重点关注办案力度偏弱的乡镇和派驻纪检组,加强靠前指导,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能力水平。深化专项整治、重点纠治,强化联动监督、驻点监督,选取资金体量大、工程项目集中、廉政风险突出的乡镇、村(社区),聚焦惠农惠民补贴发放、涉农项目资金分配、农村“三资”管理、耕地保护等事项,与巡察、审计等部门协同联动,持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促进基层治理。规范权力运行,聚焦村居干部履职用权、“四议两公开”、财务管理、党组织建设、事权下放等事项,建立履责清单、明确程序规范,同步开展纪律教育、跟进监督,将乡镇财政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等重点站所和村集体“三资”体量大、信访举报突出的重点村(社区)纳入“提级监督”范围,着力解决基层干部对纪律规矩不了解不上心、对用权制度不重视不掌握的问题。聚焦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坚持用基层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拍摄专题警示教育片、组织旁听庭审,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督促相关单位补齐短板漏洞、抓好内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