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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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环境是一个地方政治生态、经济生态、社会生态的综合反映,是地区经济发展的软实力和竞争力,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和关键一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实现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本期笔谈围绕监督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从严纠治影响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两个方面展开讨论。——编者

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营商环境整体优化为目标,发挥监督保障作用,推动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政商关系。

划清政商交往界线。从正反两方面设置政商交往“清单”,通过明晰制度底线、政策边线、纪法红线,让干部和企业家清楚什么可做、什么不可做,划清“有为”与“不为”的界限。以“正面清单”引导党员干部在服务企业、推进发展中敢于担当、善于作为;以“负面清单”为领导干部划定政商交往红线、底线、高压线;以“倡导清单”引导企业主动参与打造良好营商环境。

明确重点监督事项。结合开展调查研究、日常监督检查等情况,围绕重招商轻落地、重开工轻生产、重程序轻服务,以及新官不理旧账、承诺“打折扣”、“不吃公款吃老板”等问题开展针对性监督,将滥用审批权、执法权,干预工程项目建设、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等破坏营商环境问题纳入“纪巡审”关注重点,倒逼制定政策配套措施、精简审批流程,优化服务保障、解决痛点堵点。

整合力量擦亮“探头”。抓好纪企“连线”监督,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定期对新开工项目业主单位、重点工程、中小企业等开展走访调研,排查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收集营商环境建设意见建议,定期梳理形成问题清单、任务清单、整改清单。加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协调联动,推进“室组”+片区协作监督,协调商务局、政务办等职能单位加强配合,适时开展交叉监督检查、联合办信办案。

(作者系重庆市南川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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