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㉕ 把“一岗双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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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岗双责”是管党治党、干事创业的重要要求,也是做好工作的有效抓手。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要把“一岗双责”抓在日常、落到实处。坚持责任上全链条,推动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切实把管业务与管党建统筹起来,做到权责对等、失责必问,压力层层传导,责任环环相扣,切实增强管党治党的责任感使命感,巩固发展全党动手一起抓的良好局面。

“一岗双责”,顾名思义就是“一个岗位,两种责任”。“一岗”是领导干部的职务岗位,“双责”是指对分管领域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负双重责任,本质是权责统一、守土尽责。领导干部既要抓好分管的业务工作,又要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这不是简单的“1+1”,而是有机的“深融合”。实践证明,只有把“一岗双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创造政绩时才能不偏航、不跑偏,让中心任务与党的建设相得益彰。

现实中,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在履责时存在有失平衡、只顾一头的现象,认为业务是“主业”,党建是“副业”;有的把党风廉政建设看作纪委书记的“独角戏”,自己只当“局外人”。这些认识都是片面的、错误的。党建工作是业务工作的引领和保障,业务工作是党建工作的实践阵地和检验载体。不抓业务是失职,不抓党建也是失职,业务与党建应该互促共进,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绝不能“一手硬、一手软”。谋划工作时,既要算经济账、发展账,也要算政治账、廉政账;在部署任务时,既要明确业务要求,也要划定纪律红线。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然要求落实“一岗双责”。正确政绩观的核心是为民造福、实干兴邦,追求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这是党的性质宗旨在伟大实践中的具体体现。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推进党和人民事业,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确保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党和人民的事业推进到哪里,党的建设就要跟进到哪里。必须把党的建设作为关乎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关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永续发展的重大政治任务,紧紧抓在手上、落实在实践中。要把管党治党“一岗双责”具体而实践地落实到党的建设、事业发展的全过程各方面,真正使抓业务是政绩、抓党建也是政绩的价值理念得以彰显。那些把落实“一岗双责”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割裂开来甚至对立起来的认识都是错误的,在实践中也是有害的。

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的内涵很丰富,包括思想武装、政治引领、组织严密、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等多个方面,还包括反对腐败、加强权力监督、健全完善制度等,必须全面抓好,不能偏废。要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深刻学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管党治党建设党的各项决策部署,不断推动新征程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管业务必须管党建、管工作必须管作风、管队伍必须管纪律”的意识,真正把“一岗双责”扛牢抓紧。落实“一岗双责”,关键在于结合融合,防范党建与业务“两张皮”。要明责知责,细化责任清单,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两促进。要履职尽责,在推进项目、破解难题中同步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对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对违规行为敢较真、敢亮剑,不做“和事佬”。要严于律己,带头守纪律、讲规矩,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以自身正、自身硬带动分管领域风清气正。要严管所辖,加强日常管理监督,完善考核评价机制,让“有为者有位、尽责者受奖、失责者必究”,形成干事创业的鲜明导向。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把“一岗双责”落到实处,是一项长期任务。领导干部当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压实“一岗双责”政治责任,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抓业务、强党建,管队伍、正风气,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以实干实绩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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