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说事”值得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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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报载,山东省招远市在全市农村推行“村民说事”制,要求镇村干部每月走访一次农户、召开一次座谈会,多层面、多角度掌握民情民意,及时研究处理苗头性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并将每月5日、15日、25日定为村民集中说事日,由乡镇干部和村“两委”成员在村民说事室接待群众。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由镇、村干部协调有关部门尽快给予解决。笔者深为此举叫好。

   近年来,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新情况、新问题也随之增多。有的干部对群众参政议政有抵触情绪,不愿接受群众监督;有的干部包办“实事”,群众难以接受。实践证明,如果群众遇到难事、烦事找不到对话的干部和说事的地方,这些问题就会越积越多,小事变成大事。而“村民说事”则为干部与群众相互快速交流沟通搭起了一个平台,实现干部与群众的互动。

  通过这个平台,既让广大群众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又为村民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提供了保证,其权利受到了尊重,利益得到了维护,推动了村民自治的进一步落实。

  通过这个平台,村民可以了解村里各项工作的决策、落实情况,形成干群互动,可以消除群众的疑惑,避免群众产生一些不必要的猜疑;还能从源头遏制和防止干部的不廉洁行为,让村里办事避免“暗箱操作”,促进村干部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廉洁自律意识,转变作风,提高为民服务意识,使群众的问题和困难得到较好解决。

  通过这个平台,干部对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把脉就会更准确,作决策、作决定,就能贴近当地实际,符合群众意愿,就能保证落实中央各项要求不跑调、不变形、不搁浅,不至于滑入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泥潭中,真正做到为民谋利,为民造福。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离不开融洽的干群关系,“村民说事”值得借鉴。

  

文章来源:(中国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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