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时评:"借车"事件为什么需要上上级出面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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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呼伦贝尔市监察局、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12月20日对于阿荣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丽洁乘坐"豪车"问题联合作出决定,给予刘丽洁党内警告和行政警告处分;刘丽洁向有关部门请辞。

    根据此前的报道,在多家网络媒体对阿荣旗检察院检察长刘丽洁"借车"等问题提出质疑后,阿荣旗纪委、阿荣旗检察院的上级呼伦贝尔市检察院都进行过调查。但是,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这些调查都没有给人们一个合情合理的、令人信服的说法。看起来并不复杂的问题得不到及时处理,这恐怕就是人们仍然在质疑不断的主要原因。

    在这种情况下,12月11日,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就阿荣旗检察院的"豪车"风波发布书面新闻稿称,要再次进行全面调查,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严肃处理,决不护短。正是在自治区检察院的重视和干预下,才有了一个令人信服、客观公正的调查处理结果。对此,人们在较为满意的同时,心中未免有些沉重,大家不禁要问:一些违纪违法问题,为什么非得上上级出面干预调查,才能有个结果?

    我们都知道,内蒙古自治区的旗,就是相当于县的行政区划单位。这起"豪车"风波,不过就是与一个县检察院领导有关的问题。论其级别,最多也就是个区区副处级;论问题大小,最多也就是个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问题。然而,此前进行的调查,非但没有对明显违反规定的问题、至少是领导干部作风上存在的问题进行严肃处理,反而公布的调查结论难以服众,引得人们疑窦丛生,最终由自治区检察院出面干预。

    事实上,像这种靠上上级督办,甚至直接进行调查才能查出违纪违法案件的现象绝非个别。从这几年查办案件情况看,纪委对同级党委成员的监督往往难以落实,甚至在一些地方,由于种种原因和阻力,县纪委扳不倒乡镇、县级部门的主要领导干部,市纪委扳不倒县委书记、县长,省纪委扳不倒地市级领导干部。有些市委书记、市长的问题,由中央纪委来查,才能查个水落石出。有些县委书记、县长的问题,省纪委来查,才能最终绳之以党纪国法。

    这种靠上上级才能查出违纪违法问题的现象说明,我们对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健全,我们对权力影响有效执纪执法的因素还没有完全排除,我们各级纪委查办案件的外来阻力还不少,各级党委对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还没有真正落到实处。这虽然不是普遍现象,但这严重影响着对党员干部中存在问题的及时解决,影响着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效率和效果,影响着执纪执法机关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解决这个问题,需要落实各级党委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开展工作的责任,需要执纪执法机关具有抵制权力干预的勇气和能力,更需要体制机制制度的完善和保障。

    当然,对查处一些重大和复杂的案件,离不开上级甚至上上级的撑腰壮胆、大力支持。但是,各级执纪执法机关能够充分地、权威地、不受权力影响地查处直接管辖范围内的违纪违法问题,不再出现只有上级甚至上上级监督机构出面才能扳倒腐败分子的现象,是我们反腐败法制健全、我们党内政治生态良好的显著标志。

文章来源:麟游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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