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报道了湖北省潜江市浩口镇纪委书记王林华主动替下人质,纪检监察干部王林华舍身救人,勇于担当的英雄壮举受到了全社会的盛赞。纪检监察干部是监督者、执纪者。纪检监察干部的形象在某种程度上代表着党的形象,纪检监察干部要常怀一种给予美好希望、催促积极向上、激励不懈追求的“正能量”,以提升境界、引领行为、创造业绩。
弘扬正气,提升境界。“政者,正也。”正气是纪检监察干部的精神脊梁和思想灵魂。正气长存,邪气方能却步。因此,纪检监察干部要坚定立场树正气、锤炼党性扬正气、维护大局讲正气,着力提升自己的思想境界。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无论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都要维护党的形象,严守党的纪律,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忠实践行者。纪检监察工作的特殊性决定了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是党性最强的干部,要求我们一定要牢记党的宗旨,时刻忠于职业操守,用高尚思想激励自己,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敢于坚持原则,做到不徇私情、秉公办事。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在大局中去思考、去谋划,要在重要活动、重点任务、重大工作面前,毫不动摇地服从大局,坚持不懈地维护大局,要具备一身正气、坦荡无私的崇高境界。
公道正派,引领行为。公道正派是纪检监察干部的第一修养、第一准则、第一信条。纪检监察干部是监督者、执纪者,如果自身不正,监督别人从何谈起,又凭什么监督别人。在社会转型过程中,由于受市场经济的冲击,人们容易缺失信仰、迷失自我,纪检监察干部能否做到公道正派,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紧迫。因此,我们要自觉遵守纪检监察干部的行为规范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坚持正人先正己,带头改进作风,秉公执纪、严于律己,始终保持锐意进取的精神状态,坚守责任担当,敢于较真、求真务实,刚直不阿。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照“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切实纠正精神懈怠、口大气粗等不良作风。认真做好基础性工作和日常工作,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
转变作风,创造业绩。纪检监察干部要把职位当舞台,把岗位当平台,铁心实干,务实兴业。要督促党的各级组织切实遵守民主集中制、请示报告等制度,坚决克服组织观念淡薄、组织纪律松弛,防止出现“知纪不多”、“遵纪不够”、“执纪不严”等现象。同时,纪检监察机关不是红色保险箱,要按照“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要求严格日常监督和管理,坚决防止出现“灯下黑”。事实上,监督无处不在,我们有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党委政府的监督,有人大政协的监督,有群众的监督,还有内部监督。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按制度规定办事,做到有规矩、讲规矩、守规矩,在党员队伍和干部群众中树立良好的纪检监察形象。纪检监察干部要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以严谨细致、精益求精的作风对待每一项工作、每一道程序、每一个细节,强化标准意识、质量意识,努力办好每一件事情,做好每一项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