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必须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在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的进程中,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从政治和全局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对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大意义;深刻认识努力搞好自身能力建设,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水平,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夯实党的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赋予我们的神圣使命。从而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高举旗帜,与时俱进,求真务实,锲而不舍,在全面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能力建设的基础上,努力提高以下三个方面能力的建设。
一、努力提高服务发展的能力
国有企业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主要经济基础,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起主导作用的经济力量。紧紧扭住发展第一要务不放松,大力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才能巩固和加强党执政的物质基础。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要紧扣这一主题去谋划,要围绕这一主题来展开,不断提高服务发展的能力。
首先,强化融入意识,服务发展。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保障意识,坚持把促进生产力发展、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作为考虑和处理问题的出发点,自觉把反腐倡廉放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把握,融入到企业经营管理的方方面面,贯穿到企业经营活动的全过程,并逐步规范化、制度化。做到思想观念、目标任务、力量布局、精力投向都服务于经济建设,自觉把纪检监察工作的重心和主要精力,放在谋划事关企业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问题上,放在解决影响企业加快发展的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上,放在凝聚干部职工意志和力量为壮大国有经济而共同奋斗上。
其次,着眼优化环境,服务发展。坚持把优化企业内部软环境作为服务发展的切入点。一要优化创业环境。着眼发展大局,综合考虑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标准分清是非,把握政策,真正做到旗帜鲜明地支持改革者,保护探索者,帮助失误者,褒奖成功者,治理混事者,打击腐败者,追究诬告者,积极营造昂扬向上、奋发进取、干群一心、共谋发展的良好氛围,为企业发展提供不竭的力量源泉。二要优化服务环境。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大力整顿机关作风,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建设廉洁勤政、公正透明、务实高效的领导机关,努力营造自觉为发展服务、高效为基层服务、热心为职工服务的浓厚氛围。三要优化稳定环境。切实抓好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这一“民心工程”,及时抓住职工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执法监察,切实把广大职工的利益维护好,清除热点,维护稳定,为改革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内部环境。
再次,拓宽工作领域,服务发展。要立足全局,主动围绕企业发展的核心问题和难点、热点问题,加强执纪监察,确保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推进企业全面进步。结合铁路企业实际,应突出抓好以下四点:一是围绕深化改革开展纪律监察。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保证国家和铁路跨越式发展各项重大决策和改革措施贯彻实施。全面参与和监督干部、用工、分配制度改革,确保三项制度改革有序推进。严明党的组织纪律、财经纪律、物资纪律和群众纪律,严防国有资产流失,确保社会职能移交、企业改制、资产重组和生产力布局调整等各项改革的顺利进行。二是围绕安全生产开展执法监察。组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安全生产法》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执法监察,重点围绕各级干部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安全资金的使用、安全设备质量、事故责任追究等情况开展执法监察,积极构筑安全生产的廉政法纪屏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推进创建党支部“安全屏障”工程。三是围绕增收节支开展效能监察。深入开展运输纪律、客货运输收费等情况的专项检查,确保运输效益。围绕成本控制、修旧利废、节能降耗开展效能监察,狠刹奢侈浪费歪风,促进挖潜节支。从严查处以车以票谋私的问题,大力加强路风建设,不断提升铁路企业竞争能力。四是围绕企业管理开展廉政监察。加强对各部门、各系统管理制度、管理责任、管理机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以权谋私、贪污受贿、侵吞国家资产、越权担保、擅自决定重大问题给国家和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等违法违纪问题,防范投资和经营风险,全面提升企业管理质量,实现发展和壮大国有经济的历史任务。
二、努力提高有效监督的能力
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政治、思想水平和能力的提高,对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把握监督规律,创新监督实践,进一步提高对企业党组织和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进行有效监督的能力,确保企业党组织的纯洁性和战斗力,确保党的方针政策在企业的全面贯彻落实,有力地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1、突出重点监督对象。国有企业领导机关、领导干部是企业权力行使的主体,是党的威信、党的形象在企业的重要代表。因此,必须把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作为监督的重点。要不断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的遵纪守法和廉洁诚信教育,使其切实提高依法经营、清廉从业、诚实守信和自觉接受监督的观念和意识;要以贯彻党内监督条例为重点,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离任审计、重大事项报告、回复、谈话、诫勉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切实加强监督和约束,促使企业领导人员认真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切实担负起搞好企业改革发展和反腐倡廉的重任。
2、突出重点监督内容。一要强化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坚决制止和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执政能力的根本问题。二要强化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执政能力的高低,集中体现在各级领导班子决策和执行的质量和效率上。有效监督民主集中制的执行,关键要强化对决策程序的监督,确保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三要强化对选人用人的监督。用科学的制度、民主的方法、良好的作风、严格的纪律选人用人,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组织基础。要切实加强对各级党组织贯彻执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差额考察、任前公示、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全委会投票表决等项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制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格追究用人失察失误的责任,使党的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落到实处,使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充满源头活水。同时,要突出加强对财务、建设工程、物资、多元企业等重点领域、关键部门的监督,通过认真落实财会人员委派制、探索组建企业财务公司、建立工程承发包廉政合同书制度等有效措施,规范权力运作,保证廉洁经营。
3、突出创新监督机制。只有强化机制创新意识,严密制度体系,狠抓制度执行,把机制创新真正贯穿于监督的各个环节,渗透到权力运行的各个阶段,反腐倡廉工作才能真正实现“从被动防御为主向主动进攻为主”、“从权力反腐为主向制度反腐为主”、“从事后监督为主向事前监督为主”的根本性转变。因此,实施有效监督,还必须在机制创新上做文章。一是公开机制。认真落实厂务公开、车间事务公开等透明机制,进一步扩大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实现权力的“阳光作业”,避免“暗箱操作”,推进企业民主化进程。二是市场机制。大力推进企业管理市场化进程,健全和完善企业内部有形要素市场服务功能,进一步拓宽招投标领域,不断提高工程项目、铁路用房维修、大宗铁路物资、设备和药品医疗器械采购、大宗废旧铁路物资变卖五项公开招标工作的质量,强化监督管理,促进廉洁经营。三是制约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从权力分解、权力配置、权力制约等方面创新权力运行机制,强化监督制约。健全经营管理制度,通过在权力配置上横向合理分权,纵向适度授权,明确职责,防止权力滥用。完善反腐倡廉制度,把反腐倡廉要求融入企业决策和经营管理等各项制度之中。真正形成与企业管理融为一体的监督约束体制机制。四是协调机制。进一步落实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构建监督平台,搞好各监督主体的相互协调和力量整合,形成党内监督、行政监督、人事监督、财务监督、审计监督、群众监督、法律监督“七位一体”的监督体系,提高监督的整体效果。
通过有效监督,全面推进企业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努力建设一支“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高效、清正廉洁”干部队伍,不断增强企业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
三、努力提高反腐倡廉的能力
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以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人民群众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而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严重阻碍生产力发展,败坏社会风气,严重影响党的形象,破坏党群、干群关系。因此,我们党要永远保持先进性、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保持和巩固执政地位,就必须坚决反对腐败,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这就要求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关必须紧紧抓住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这个核心问题,把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作为反腐倡廉的重点,认真解决党员干部勤政廉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利益,夯实党执政的群众基础。
1、不断增强党风廉政宣教工作的效果,提高党员干部维护群众利益的自觉性。要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大宣教”格局,优化教育资源,凝聚工作合力,不断加强权力观和政绩观教育、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党纪条规教育和法律法规教育,促使全体党员干部不断增强群众观念、纪律意识和法律观念,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促使党员领导干部自觉把自己担负的工作与党执政的历史使命联系起来,正确认识和对待手中的权力,始终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使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深深扎根在思想上,全面落实在行动上。要大力推进企业廉政文化建设,不断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渗透力和影响力,努力营造“崇尚廉政”、“褒扬廉政”、“以廉为美、以廉为乐、以廉为荣”的崭新风尚。
2、不断提高严格依纪依法执纪的能力,坚持查处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进一步强化民本意识,以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精神抓好专项治理工作,坚决纠正以车以票谋私、在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在住房、奖金分配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对领导干部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的情况进行认真检查,狠刹收受礼金、公款吃喝玩乐和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歪风,严肃查处发生在老百姓身边、与民争利的问题,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地感受到深入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完善监督检查方式,提高工作效能;努力提高正确执行政策的能力和依法依纪办事的能力,不断强化惩治腐败与保护干部职工和党员合法权益并重的意识。特别是在查办案件中,要严肃办案纪律,严格办案程序,注意研究企业领导人员违纪违法案件的新特点,不断改进办案的方式和方法,加强同执纪执法机关的协作与配合,提高案件突破的能力。同时,要加强办案治源工作,实现单纯追求法纪效果到努力取得综合效果的转变,通过查办案件,揭示企业在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提出科学有效的改进措施,进而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
3、不断加快构建惩防腐败体系的步伐,为从根本上维护群众利益提供有效保证。当前在企业重组改制、资本运营、产权交易过程中容易出现擅自决策或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损害国家和职工群众利益等问题,其原因主要是由于现代企业制度尚未建立或不完善、企业领导人员权力过于集中、企业内部制度机制不完善等方面存在漏洞。所以,要保证国企健康发展,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就必须综合治理,达到惩治和防止腐败并重、重在预防的效能。为此,要按照十六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的部署要求,积极探索建立健全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惩防腐败体系。要健全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加强企业内部监督制约,建立用制度规范权力运作、按照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监督制约机制,形成难以逾越的制度屏障。进一步探索现代企业制度下职工民主管理的有效途径,形成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管理者之间的制衡,建立企业国有资产经营业绩考核与奖惩体系,努力改善制度环境和监督环境。通过教育导向、制度防范、监督约束、查办惩处、激励保障,努力形成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内在统一,相辅相成,互动互补,与企业管理融为一体的监督约束体制机制,发挥综合治理、惩防结合的整体效能。
夯实党的执政基础,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保证,是纪检监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的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努力学习和践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全面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工作水平和开展创造性工作的能力,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为巩固和加强党的执政基础、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文章来源:(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