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委书记汪洋在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痛斥那些把GDP当“官梯”的行为,认为这是对民生的漠视。
“在某些干部脑中,‘科学发展观’只是一句空话,一些地方将GDP作为考核干部的指标后,他们将这当成升官的阶梯,而不是将其作为改善老百姓生活的指标。于是这些人只考虑自己的政绩,而不是考虑老百姓能否享受到发展的成果。”汪洋代表认为。
这番话,振聋发聩,引发我们对为官者应追求什么样政绩观的思考。
的确,对于为官者来讲,追求政绩本身是没有错的,关键得看他们追求的是什么样的政绩。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执政为民的宗旨,努力为人民群众谋福祉,这样的政绩观是正确的;相反,仅仅为了自身的利益,为了自己的官位和权力,去做“面子工程”、“花架子工程”,这就是错误的政绩观。
为民还是为己,这是判定为官者政绩观正确与否的分界线。对此,领导干部必须有清醒的认识。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归根到底是为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只有将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作为工作目标,将提高人民群众对社会发展的满意度作为工作着力点,才能真正将科学发展观落到实处。
确保领导干部真正为民谋利的另外一个关键问题是,要制定科学的政绩考核体系和评价机制。
一方面,制定科学的政绩考核体系,将关注民生、关注经济增长与社会稳定、文明、进步、和谐以及环境保护,作为衡量官员政绩的主要指标,防止各级领导干部重经济指标轻社会发展,片面追求GDP等偏向。政绩考核,既要看经济发展,又要看社会事业的统筹协调发展;既要看经济发展的亮点,又要看生态环境保护等难点;既要看能够用数据量化的显性政绩,又要看百姓口碑等隐性政绩。
另一方面,要保证官员追求正确的政绩,就必须要有恰当的政绩评价机制。针对现行的以内部评议考核为主的政府绩效考评制度,毛增滇委员、刘豫阳委员联合建议,应建立政府工作绩效社会评价制度,实现官员政绩考核方式向“民评官”转变。可以想像,倘若将政府官员的“进退留转”交由当地群众决定,那么他们就会更多地考虑追求能惠及当地民生和社会进步的政绩。因此,将官员的升迁与政绩评价回归于当地群众,由公共服务对象来评价为官者,必然有利于各级官员形成正确的政绩导向。
文章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