贿选是为了当官后受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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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当前进行的全国地方党委换届选举中,中央三令五申要严肃纪律,不准搞歪门邪道。日前,中共四川省纪委和省委组织部抓了典型,向社会公布了4起拉票、贿选事件:第一起是叙永县天池镇副镇长黄平,今年2月在镇长选举前托人找4名镇人大代表为其拉票。第二起是曾任米易县黄草乡副乡长的刘高祥,为竞选白马镇副镇长,送给6名镇人大代表各1000元,后当选副镇长。第三起是彭山县净皇乡永权村党支部书记谢来成,2004年为其子贿赂21名乡人大代表共5900元。第四起是曾任内江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的林文良,1999年退休,2003年3月在内江市人代会召开前夕,劝说两个县的人大常委主任提名市政府副秘书长毛某为副市长候选人。

  这几个拉票、贿选的干部,官不大,行贿的钱也不多,但违法乱纪,性质恶劣,影响极坏。有人竟敢明目张胆地花钱买选票,这是典型的贿选。以上有关干部,有的受到党纪政纪的严厉处分,有的受到国法制裁,坐了班房。这是利令智昏,官迷心窍,“聪明反被聪明误”,“偷鸡不成蚀把米”,自作自受,自取其辱。

  有人愿意从政,想当领导,如果是志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不但无可非议,还要鼓励、支持。但当领导要守纪律,走正路,有话说到明处,办事办到明处,两袖清风,一身正气,争取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和上级领导的认可。问题在于,有些人想当官或保官,或换个地方当官,并不是为公、为民,而是为私,为了以权谋私,但他们深知自己无德、无才、无政绩,有的只是私心、贪心、野心,要想走正道当官是困难的,组织要考察,民主要评议,还得无记名投票,人品难以“过五关”,本事难以“斩六将”,于是就不择手段拉票,而贿选是其中最常用、最恶劣的手段。这好比同一个教室的学生考试,有人守规矩,有人作弊,考试成绩就不公平了。

  凡经过贿选当上的官多是赃官。他们当上官之后,将要以十倍的贪婪、百倍的疯狂,把贿选时的花费捞回来,即便花费的是公款。行贿为了受贿,买官为了卖官,吃小亏为了占大便宜,这就是他们的“升官术”、“生意经”。这些人,把官场当商场,把自己当商人,完全丧失了当干部的资格,他们上台之日,就是他们贪赃枉法、卖官鬻爵之时。所以,要坚决挡住贿选者的升官之路,对已经爬上去的,要坚决拿下来。

  贿选这种事,并非四川有,其他地方也可能有;县乡有,在更高级别的机关也可能有。这是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中的一个突出问题,是广大正派干部很痛恨的问题。现在,党的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是正确的,关键是要有党和人民信得过又很有本事的干部带领群众去奋斗。干部的作用是决定性的,而贿选,是附在干部队伍健康肌体上的一个毒瘤,在选拔干部的过程中,必须坚决切掉这个毒瘤。

  

  

文章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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