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贪官收受的一笔1200万元贿赂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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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想知道贪官是怎样侵占国有资产的,请看下面这个案例。

  7月4日,四川省犍为县原县委书记田玉飞涉嫌受贿1859万余元和1330万余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经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田玉飞犯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全部违法所得。

  在检察机关查证的田玉飞受贿金额中,其中有一笔竟高达1200万元。据介绍,田玉飞在任犍为县委书记期间,乐山东能集团公司欲收购一国有电站,该公司董事长王德军找到田玉飞,许诺如果收购成功将给他1500万元好处费。果然,在随后的电站收购过程中,田玉飞通过对其他公司设置障碍等方法,协助东能集团达到目的。由于最终的收购价比两人预计的要高些,田玉飞主动提出少要300万元,实收1200万元。从2002年10月至2004年9月,田玉飞17次接受王德军贿赂的钱物,其中轿车两辆,价值63.6万元;住房一套,含家具、家电,价值113万元;另有50万元的银行卡一张。王德军还将940万元人民币、5万美元现金分批装入纸袋,放进田玉飞的汽车后备箱,其中一次所送现金竟多达150万元。

  看看以上案例,贪官就是这样侵占国有资产的。田玉飞受贿一笔就是1200万元,而东能集团公司董事长王德军行贿他的这1200万元,不过是他在收购国有电站中所获暴利中的残羹剩粥。商人追求利润的最大化,他们是不会做赔本生意的。这意味着,由于官商狼狈为奸,犍为县国有资产的流失远远高于1200万元。这是犍为县几代人艰苦奋斗的积累,是犍为县老百姓的血汗钱!

  可怕的是,这样的案例并非个别,更可怕的是,有些还没有被揭露出来。有些民营企业或外资企业中的奸商,把收购国有企业视为最赚钱的买卖,其中关键是行贿贪官,行贿的“成本”甚小,“利润”却极为丰厚。握有实权的头头脑脑受贿之后,冠冕堂皇地把国企以象征性的低价买出去,致使国有资产大量流失,还置国企员工生死于不顾,酿成许多严重的社会问题。

  “国家是块唐僧肉,人人都想啃一口”,这样官商勾结买卖国企的行为,其实是对国有资产的偷盗、掠夺和抢劫,像窃贼坐地分赃,像妖魔鬼怪共吃“唐僧肉”。他们造成的经济损失是巨大的,政治影响是恶劣的,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声誉,也是给改革开放的伟大事业添乱和抹黑。更恶毒的是,当国企员工眼看着国企像破铜烂铁似的被卖掉,眼看着许多员工生活困难,要了解真相、揭穿黑幕的时候,那些贪官又假传圣旨,拿着鸡毛当令箭,对群众说是贯彻精神、是政策、是大局的需要,如此等等。中央绝没有这样贱卖国有企业,一卖了之的精神。不错,为了盘活企业,对那些多年亏损、扭亏无望、没有效益的企业可以改制,也可以卖掉,但卖与不卖、卖多少钱,不能由某个领导个人说了算,要科学论证,依法办事,在这个过程中尤其要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田玉飞案件是个典型,应引起高度注意。看看贪官敛财的手段,主要是靠卖,一个是卖官,一个是卖国有企业,而卖国有企业比卖官更赚钱,风险也相对小一些。为此,在开展反腐败斗争时,要严防贪官当蛀虫,当败家子,切实维护国有资产,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文章来源:(人民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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