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公务员法》实施以来,山东省对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吃“空饷”问题进行全面检查,共清理出虚报冒领工资补贴单位2360个、违规人数11858人、虚报冒领工资补贴4889万余元。对其中269名违规人员作出了党纪政纪处分,收回虚报冒领工资4139万余元。
近5000万元公共财政被莫须有的假冒“编制”吃掉,令人震惊。分析吃“空饷”的惯用伎俩,大致有三:一是一人多岗。有的公务员一人在不同单位或岗位任职,拿双份甚至多份工资;有的企业领导在机关兼职,同时从企业和政府获取两份报酬。二是编制混乱。有的机关单位把大量编外人员的工资、福利纳入公共财政的供养范围。三是虚报冒领。少数单位为了充盈小金额,编写假名单骗取工资奖金。如不久前安徽就查出一个死了5年多的公务员还在“领工资”,工资被单位截流下来成了喝酒钱。
吃“空饷”并非个别现象,先前曾有媒体报道四川、安徽等地清理吃“空饷”,值得深思和警惕。它反映了少数地方公务员编制管理的混乱和公共财政管理责任之差。一些党政部门和事业单位以工作忙为由大量招录编外人员,然后以种种变通手段通过财政给他们发工资。国家财政成了“大锅饭”,连临时工都从中分一杯羹。公共财政成了大肥肉,不吃白不吃,没有人为财政钱袋子“站岗放哨”。
吃“空饷”实质上是对公共财政的侵吞,不仅是腐败,也是犯罪,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是很不够的,应以贪污罪论处。吃“空饷”是以非法手段骗取公共财政,所侵犯的主体是国家公共财物,从法律定性分析完全适用贪污罪;从现实需要看,以贪污罪论处完全有必要,这样才能产生威慑力,斩断伸向公共财政的黑手。遏制吃“空饷”,还需要相关部门强化责任意识,严把公共财政“钱袋子”。
文章来源:(河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