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文化应“浅出”不“肤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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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治腐败,廉政文化建设当属重要举措,有利于从源头上避免腐败的发生。然而,一些地方的廉政文化建设却出现了“做表面文章”、“花拳绣腿”的不良现象。

 

  有的把廉政文化理解成“廉政文艺”,以为只要搞一些廉政文艺节目、文艺晚会就够了;有的把廉政文化理解成“装修文化”,设灯箱、挂镜框、涂墙面,投资不少,表面热闹,却与实际工作两张皮;有的把廉政文化理解成几个文员的“案头工作”,拟文件、印红头、写讲稿、抄笔记,而廉政建设却没有实质性推进。

 

  解决廉政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需要把握好“深入”与“浅出”的关系。首先要“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关于廉政文化建设的精神要旨,弄清楚廉政文化的核心是价值观问题,通过扎实的工作让群众看到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成效。其次要“浅出”。廉政文化要解决的是思想意识的问题,让干部群众喜闻乐见、入脑入心,才能起到真作用、收获好效果。特别是,“浅出”不是“肤浅”,而是“立稳脚跟”,求“新”求“活”。

 

  坚持“深入”与“浅出”相结合,应将文化与廉政制度相结合、将教育与廉政监督相结合,找到形式新颖、机制长效的方法。那种“深入深出”的迂腐艰涩、那种“浅入浅出”的敷衍塞责、那种“浅入深出”的故弄玄虚,只会背离宗旨,必须努力避免。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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