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财产公开是最好的“防腐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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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制革专家王全杰向本届“两会”提出了十五件建议,其中包括一个关于“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应该改为财产公示制度”的建议。2月29日上午,王全杰做客腾讯网,讲述官员财产申报的相关问题,并与网友互动。

  纵观各类腐败案件,我们不难发现,官员收入不透明是引发种种腐败的重要原因。由于财产不透明,官员就很可能用各种手段为自己谋私,为自己攫取财富,而置身于监督之外。在我国,官员的财产状况在公众的眼里成了一头雾水,永远是模糊不清。只有当贪官事发,被有关部门查处了,我们才知道原来他们聚敛了如此多的不义之财。

  通过公开官员财产,实现对权力的监督,确保官员的廉洁,是世界各国通行的做法。全世界有97个国家应用这一制度,也都取得比较好的效果,被世界各国公认为是“阳光法案”和“终极反腐”。以香港为例,自2002年7月实行官员利益申报制度以来,特区政府每年都公布政府高官的私产,并由政务司专门负责登记。2002年8月,在香港前特首董建华申报的清单中,甚至连一包花生也不放过。2003年,香港前财政司司长梁锦松因为在购车过程中未能及时进行利益申报而遭受公众质疑,最终被迫辞职。由此可以看出,香港的官员利益申报制度是何等严厉。在梁辞职后,媒体大赞:香港反腐倡廉的决心真是坚决!香港多次被评为“全球最廉洁的城市”,这一制度功不可没。

  其实早在1995年,我国就发布了《关于党政机关县(处)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遗憾的是很多地方把官员的收入申报制度流于形式,把工资填上去就行了,更重要的是该规定仅涉及官员内部的收入申报,而不对外公布。人们之所以呼唤建立官员财产公示制度,意义在于,它让人民群众对官员财产和权力的监督成为可能,为群众监督提供制度基础。群众的眼光是雪亮的,官员在腐败过程中,也许他的上级不知道,组织不知道,但总会有群众知道。反腐败,一个有力的措施就是群众监督。公示官员财产,让群众知情,这样,才能使群众监督生出实效,才能预防官员腐败。

  期待这一制度早日建立!

  

文章来源:(长沙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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