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刚刚闭幕的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最引人瞩目的亮点,就是对“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贯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突出强调。这是纪检监察机关当前和今后工作中的指导思想和政治任务。我们纪检监察干部不是标志符号,而是具体行动的践行者。因此,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就是要把先进的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四个着力、四个明白”的自觉行动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真正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之中。
一、着力把握本质要求,让执政权力“理”得明白
“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生命根基和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的集中体现。在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为有效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完成“十二五”发展目标,突出强调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贯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之中是我们党在自身建设中的又一伟大贡献。具体到我们纪检监察工作中就是更加重视民意、关注民生、维护民权、保证民利。最大限度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纪检监察机关的权力是党给的、人民给的。因此,要按照党章和党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职,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明白在什么地方下茬给力。为了让执政权力“理”得明白,根据中纪委十七届六次全会明确的任务。一要加大对党的政洽纪律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纪检监察机关必须从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职责出发,坚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摆在首位,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要让那些从自己小圈子小部门利益出发的“歪嘴和尚”无法“念经”,要让那些阳奉阴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无处可行。只有保证政令畅通,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才能得到有效执行,人民群众才能从中得到实惠。二要高度关注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反腐倡廉建设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这说明中央已经充分意识到目前社会上存在的腐败“落势化”倾向。近年来腐败现象有从较高职位向下移落、向基层渗透变化趋势,腐败现象多涉及科级干部乃至普通干部。他们认为自己一朝权在手,就应该充分去“用”,否则,有权不用,就会“过期作废”。虽然这些腐败现象单个案件危害可能不是很大,案值也不是很高,但它就发生在群众的眼皮底下,与群众的利益密切相关,影响面极大。只有我们从群众身边影响他们日常生活和切身利益的腐败问题查起,维护了他们的切身利益,才能以“看得见摸得着”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三要大力加强干部队伍特别是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作风是一个政党、一个单位乃至一个人在长期实践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一定稳定性的特征、品格和精神风貌的外在表现。作风有优劣之分。优良的作风,如同一个巨大的磁场,可以凝聚人心,同舟共济;不良的作风,如同一个腐蚀剂,可以涣散人心,破家败国。优良的作风对于一个政党、一位领导干部尤为重要,它是一个政党先进性的显著标志,也是检验共产党的干部是否称职的试金石。干部的优良作风是恢复和建立党群、干群之间的鱼水关系和血肉联系的纽带。当群众被干部用优良作风带动起来、团结起来,腐败现象也就无处可藏。
二、着力强化制度规范,让执政权力“看”得明白
党中央在惩防体系建设中强调指出,要“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这是因为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特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在反腐倡廉建设中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归根到底都要通过制度来固定、来保障、来促进。因此,我们必须着力强化制度规范,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为了让执政权力“看”得明白,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已经取得重大成绩的基础上。一要加大制度的宣传力度。最大限度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制度执行的公开性、时效性、全面性;二要关注“风险点”,开展制度创新。事物在不断发展进步,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也必须研究新情况、探索新办法、解决新问题。关注“风险点”就是要从群众最不满、最关切、最期盼的地方入手推进制度创新。我们在制度动议、起草、论证、修订、实施等各个环节,坚持做到“制度内容是否合理,由群众来评价;制度运行是否规范,由群众来论定;制度落实是否到位,由群众来衡量;制度效果是否明显.由群众来检验”。三要规范程序,用程序保证制度落实。只有程序完备合法,制度落实起来才有前提和渠道。要建立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经过“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议事程序,并在决策前做好事前论证、专家咨询、公示征询等环节的工作。
三、着力畅通信息渠道,让执政权力“说”得明白
信息公开、信息对称是阳光政务之必须。信息是一个单位行为模式的载体,是管理层与执行层、领导与群众之间实现价值认同的纽带。信息的背后,实则是价值的认同。受众通过信息传递一旦认同某种价值,个体就会义无反顾地支持和理解为实现这种价值理想所进行的所有的实践活动。在信息化十分发达的今天,要想“独享”信息、“封闭”信息那是绝对不现实的。因此,为了让执政权力“说”得明白,一要公开内容具体化。制定公开的范围、时限、方法、形式、程序及要求的具体制度。使党务、政务该公开的内容具有可操作性。二要公开载体多样化。将信息公开由单一开会传达模式,拓展为涵盖公开专栏、宣传橱窗、新闻媒体、电子媒介、公开专网为一体的多维立体模式。继续疏通群众诉求渠道,在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来访接待日、党委委员联系点的基础上,还可以在内网平台设置网络对话、热线等方式。三要公开范围层级化。按照保密等级,明确公开范围和层次。做到相对稳定性的内容长期公开,阶段性事务逐段公开,临时性事务随时公开,确保该公开的内容在不同人员层级范围内有最大的知情权。比如:我厅在查办案件中,对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的案件,试行公开审理,虽然只是尝试,但却收到很好的效果。
四、着力打造多维监督,让执政权力“用”得明白
权力是把双刃剑,既可为民造福,又可为己谋私。权力运行的规律性、执政党地位的特殊性,决定了领导干部不同程度地掌握着权力,如果这种权力在运行过程中失去约束,必然导致腐败,这是人类几千年政治发展史反复证明的一条铁律------“欲望腐蚀权力”规律。孟德斯鸠说过:“有权力的人在运用权力时非走到极限决不停止”。英国历史学家阿克顿认为:“权力腐蚀人,绝对的权力绝对腐蚀人”。省纪委会议上也多次强调: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没有监督的特殊权力必然导致严重的腐败。这反映了一种客观规律,解决的办法就是对权力实行制约、实行监督。监督对执政者而言如同一把“宝剑”高悬,时刻都可斩断非法用权之手。因此,为了让执政权力“用”得明白,必须建立多层次的监督关。一要建立职业道德“自律关”。通过“以德促醒”、“以德示警”,从内心深处启迪党员干部“知廉、崇廉、尊廉、守廉”的自觉性;二要建立群众舆论“评说关”。通过多种形式广开言路,听取群众对重大问题的“开门评议”,必要时重大决策时还可邀请各方代表列席党委会或行政办公会;三要建立程序“制约关”。通过明确权力运作的程序、范围、责任,完成对权力的制衡;四要建立专业部门“监控关”。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发挥在队伍建设、行政效能、财务监督的作用,认真落实询问、质询、诫勉、问责等各项制度,防止决策执行变形走样。
学习贯彻中纪委十七届六次全会精神,在反腐倡廉工作中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我们要深刻领会重大意义,提高认识,凝聚共识。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坚定工作信心,狠抓省纪委工作任务的落实,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新贡献。
文章来源:安全厅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