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破解制度反腐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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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腐败现象最为人民群众所深恶痛绝,不仅败坏了党风政风,而且危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给社会造成不稳定因素。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建设。

  从我们党反腐的历程来看,前后经历了“运动型反腐”、“权力型反腐”和“制度型反腐”三个阶段。前面两种反腐形式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发挥了相应的作用,但也暴露了各自的缺陷。运动型反腐打破了人们正常的生活工作秩序,冲击了经济、文化和政治的发展。而权力推动反腐的弱点在于随意性大,反腐需要依靠领导者的积极性,一旦领导者本身的权力性质发生变化,尤其是一把手变成腐败分子,就不可能做到真正反腐。改革开放以后,随着体制转轨、社会转型,消极腐败现象呈阶段性多发、高发的态势,反腐形势越来越严峻,我们党需要采取更为有效的方式推进反腐工作的开展,“制度型反腐”应运而生,也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果。但由于传统反腐思维惯性、反腐制度体制机制缺陷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当前制度反腐面临不少挑战和困难,严重影响反腐成效。探寻有效对策,破解制度反腐难题,加大反腐力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推进党的先进性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要求。

  一、制度反腐的制约因素

  新时期,我们党花大力气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在一定程度上震慑了腐败分子,但是,腐败分子仍然“前赴后继”,各种腐败案件还是不断曝光。这反映出我们现在的反腐制度还不健全、不完善。主要表现在:制度设计缺乏前瞻性,经常是跟着腐败现象跑;有些制度可操作性差,流于形式;制度落实不到位,制裁不严;权力配置不够科学,缺乏相应的制衡机制,导致权力过于集中;监督体系不健全,同体监督和异体监督尚未形成合力。

  二、推进制度反腐的路径选择

  建立健全反腐制度体系,首先要在制度设计上下足功夫。制度设计要有前瞻性,不能让腐败牵着制度的鼻子走。腐败的花样总是不断翻新的,如果制度跟在后面追,最后只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在制度设计上要更加重视可操作性,如果只是一些原则性的规定,也就难以有效发挥其应有的监控震慑作用。

  其次,加强监督监察,把制度反腐落到实处。制度的权威性和落实制度的力度是成正比的,只有加强监督监察,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才能树立制度的刚性和权威,实现制度有效反腐的初衷。

  第三,科学配置权力,为制度反腐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首先,健全制衡机制,科学配置权力,完善党内权力架构。一方面要科学配置党内权力,将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合理划分于党内不同的权力机关,实现纪检部门对党的执行机关的有效监督和决策机关对执行机关的监督,达到权力制衡。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全委会的作用,扩大集体决策的范围,防止权力过于集中,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其次,建立健全监督体系,实现同体监督与异体监督的有机结合,形成反腐强大合力。一方面,推进党内监督体制改革,保证纪委权力的相对独立,增强纪委对同级党委监督的有效性。另一方面,加强党外的法律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只有整合健全党内党外监督,形成监督合力,在制度设计和运行方式上真正形成权力互相制约与多重监督有机结合的格局,才能使反腐关口前移,把腐败的发生降低到最小程度。

(作者系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党史党建部教授)

文章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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