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在“通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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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国传统的治国理论中,“政通人和”是理想的政治理念之一。许多政治家十分重视求“通”,并赋予其丰富的内涵。尤其是有关“通下情”的论述,如今读来仍不无教益。
    清人袁守定说:“凡上下之情,通则治,不通则不治。”有《居官警语》云:“善为治者,贵在求民之隐,达民之情。”“治民之大者,在上下之交不至于隔阂。”此所谓“上下之交”而不“隔阂”,核心是个“通”字,揭示了“政通人和”的关键所在。
   为政之要在于“通下情”。清人金庸斋《居官必览》云:“为政,通下情为急”,“天下大虑,惟下情不通为可虑。昔人所谓下有危亡之势,而上不知是也。”执政者倘下情不“通”,就不能及时察觉、了解、掌握、处理和化解基层的矛盾,甚至会使矛盾积聚和发展,形成社会危机。这个观点把“通下情”提到维护政局稳定的高度,强调执政者务必“通下情”,防患于未然。
    求“通下情”,切戒被“蒙蔽”。清朝的直隶总督李绂说:“居官大戒,第一蒙蔽。盖上下内外,非蒙蔽无以行其奸欺也。蒙蔽之在内者,有官亲家人;蒙蔽之在外者,有猾书蠹役。内外勾连,鬻情卖法,则为官者孤立无与,而坐听声名之败裂,其亦危险矣哉!”这种“上下蒙蔽,只图苟免,全无后虑”的官场陋习,对政权的稳定极为有害,必须打破这种官场“蒙蔽”,让宵小之徒无所行其奸。亦诚如陈弘谋在《学仕遗规》中所说:“欲兴治道,必振纪纲,必明赏罚,必辨是非,必决壅蔽,必惩欺罔,必通言路。所言虽未必可尽听,而人人皆得尽言,庶奸贪之辈,虑人指摘,不敢肆行无忌。”此所谓“广开言路”,根治“蒙蔽”,求“通下情”,很值得执政者借鉴。
    在求“通下情”方面,古有“以民为本”的施政追求。有《居官必揽》云:“民之所乐,我则遂之;民之所苦,我则除之。”《图民录》一书更是主张:“官必好恶同民”,“当官无他术,祗务合人情,事之顺民情者可行,咈民情者不可行也。”“凡地方行一事,博採與论,與论可则可行,與论不可则不可行。若咈众独断,叫民必违犯,而事终柅矣。”这些论述强调执政者要体察民情,按照百姓需求进行政务决策,才能惠及民生。历史表明,只有体察老百姓的苦乐好恶、是非利害,才有可能施惠民之政,行益民之举,得到百姓拥护。
    求“通下情”,对老百姓的话能不能听进去,关键在于是否“虚心”。古时的政治家认为,“官府政事繁多,下情阻隔,全在虚心体察。倘任其聪明,恃其刚介,挟其意气,种种皆能枉人”;“是以居大位而不虚心,则事坏;从政不虚心,则政坏;为学不虚心,则学坏。何也?意气太盛,虽有嘉言在耳,简册在前,不复潜心研究,惟凭私智臆见,谓操纵一切而无难,于是疏略偏蔽,百病交集,害有不可胜言者”。由此可见,若自视地位高于人,才识高于人,习惯于自以为是,就很难低首下心,勤学好问。此乃为政之大忌。换言之,为政者切不可刚愎自用、固执己见,应当虚心向老百姓学习,向群众求教。用胡锦涛总书记的话说,就是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力求“周知民隐”,体察民情,为民谋利。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强调,要在全党大兴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等优良作风。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借鉴古人“政通则治”的论述,走出高楼深院,到群众中去,与群众打成一片,虚心向群众求教,力求“民隐上通”,政通人和,更好地执政为民。 
 

文章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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