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反腐需要制度化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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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回放]据《重庆晨报》昨日报道:上任仅半个多月,重庆万州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兼区人事局局长贾在云就被万州区纪委双规了。贾在云的落马,缘于不同寻常的举报,有知情者建立了专门的网站,曝光了其涉嫌的经济问题及相关证据,万州区纪委据此介入调查。

  对此,有法学专家表示,利益集团的互相包庇,使得一般的举报信大多石沉大海,举报者甚至遭来报复。在这种情况下,通过网络举报的这种方法值得提倡。

  客观地说,如何看待这种民间反腐,应该慎之又慎。笔者以为,韩国的做法值得借鉴。韩国为了应对腐败日益严重的趋势,成立了颇具特色的民间反腐败组织,与市民、企业、政府和透明国际已经开始形成一个反腐败网络,取得了显著成效。在这一点上,笔者以为,我们应当借鉴,以达到民间反腐与传统反腐机制良性互动的目的。

  作为官方资源的各级纪检和检察机关,无疑为中国的反腐事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然而在成绩背后,却隐藏着效率低下、资源浪费的现象。因此,在整合官方反腐资源之外,民间反腐资源的利用和整合也应予以重视。民间资源与官方资源的合理科学配置,应成为研究的一个课题。

  为了使民间反腐有个制度化出口,当下尤要解决好两个问题。一是支持和保护举报人。除了对反腐英雄们的举报予以依法查处外,官方反腐机构应理直气壮地支持举报人的行为。二是建立举报补偿制度。当公众为反腐做出了贡献并支付了成本后,政府应及时给予认定和补偿。据报载,尽管近年来厦门市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加大了对举报有功人员的奖励力度,但前往领取奖金的只有寥寥数人,近九成举报人放弃了奖励。举报人的拒领奖励并不意味着建立举报补偿制度的不必要。相反,为了维持群众个人反腐败的积极性,包括反腐官方机构在内的有关部门应更多地努力改善举报环境,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支援,在法律知识、方法、技巧等方面向群众提供指导。惟其如此,民间反腐资源才能被更好地纳入整个反腐资源配置的序列之中,从而使民间反腐力量成为一种可再生资源。

  只有让民间反腐有个制度化出口,才能避免公民舍家弃业,单枪匹马,不畏权贵,义无反顾,上演飞蛾扑火的悲壮,才能使民间反腐与现有的反腐机制良性互动,不至于走向盲目。同时也使现有反腐机制在民间资源配合下,更有效地清除贪污腐败。

   

文章来源:(山西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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