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举行《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修订草案)》立法听证会,与以往不同的是,上海人大公众网对听证会作全程文字直播,并欢迎广大网民表达自己意见。在此之前,已有地方政府通过网上互动请群众表达诉求的听证方式。笔者认为,“网上听证会”这种形式值得借鉴和推广。
在立法和政务实施等过程中广泛听取社会大众的意见和诉求,是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也是切实反映人民意愿的有益之举,召开听证会就是一种有效的形式,但是由于参会人员有限,报名参加听证陈述手续比较繁琐,而且收集整理意见、交通、食宿等都要付出成本,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听证活动的开展。而“网上听证会”,借助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使民众通过上网便能参加听证,不但降低了公民政治参与的社会成本,而且有利于在更广范围内征集民意,保障民权,集中民智,更好地促进立法工作的透明和公开,从而进一步激发公民依法参政议政、行使当家做主权利的信心和热情。笔者以为,更有效地发挥“网上听证会”的作用,应从以下几方面做出努力:
好的做法需要制度加以保障,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总结经验、完善措施,进一步健全保障网上听证有效开展的相关配套制度。
要建立反馈机制,不让网民“说了白说”。有关部门和单位应积极回应网民的提问、质疑,吸纳其中合理部分;建立良好的意见处理反馈机制,使网民的意见建议得到明确的答复,采纳与否,理由都要公布出来,形成与网民的良性互动,使“网上听证会”成为畅通民意的良好渠道。
要引导网民积极参与。建设民主法治,我国公民的政治素质需要提高,参与意识需要增强。这就需要相关部门做好宣传工作,对听证事项要“广而告之”,保证公众知情,引导公众积极参与。
文章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