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现关心和爱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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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我们党对待犯错误党员的一贯政策。中央纪委在印发《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明确:“凡有本规定所列禁止行为的,应对照认真检查,按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向党组织报告情况并坚决立即纠正。本规定发布后三十日内主动说清问题的可考虑从宽处理。”这种宽严相济的政策,既是对党员干部的严格要求,更体现对党员干部的关心和爱护,目的是希望尽可能地教育、挽救存在一般违纪行为的同志。

   正确理解、宣传和执行“三十日内主动说清问题可考虑从宽处理”这条政策,应当注意以下三点:第一,一定要明确《规定》所列的行为,历来是我们党的纪律所严格禁止的。第二,《规定》体现了我们党对待犯错误党员“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政策,“总的原则是,在综合考虑违纪性质、情节严重、认错态度等因素的基础上,可以比平时的自首和主动交代更从宽一些,以达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目的。”第三,避免无原则从宽,“对拒不纠正或者本规定发布后违反本规定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处理,绝不姑息。”总之,要使存在问题的党员清楚,这是党组织给予自己的一次机会,要珍惜和把握住。

   “三十日内主动说清问题可考虑从宽处理”,说明《规定》的政策时限性很强。目前,离“主动说清问题”的最后期限还有十日,在此,敦促那些存在有关问题,在《规定》颁布后,仍无动于衷,或者还在观望犹豫的人,应早下决心,迷途知返,争取主动,尽快向党组织说清情况,争取从宽处理;否则,心存侥幸,企图蒙混过关,拒不纠正的,必将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

 

  

  

文章来源:(中国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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