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昨天报道,北京西城检察院反贪局近两年办理的贪污贿赂案中,很大一部分出现“行受贿代理人”。而退休干部已成行受贿犯罪的专业经纪人之一。
所谓行受贿代理,就是在行贿和受贿之间穿针引线、牵线搭桥。一些退休官员退休前长期在党政机关工作,有广泛的人脉资源,建立了庞大的“关系网”,而且又了解官场潜规则。退休后,由于身份的转变,他们与企业接触反而更加容易,扮演“行受贿代理”更有优势,更受欢迎。
对在职官员而言,不直接出面受贿,只需通过自己信任的“代理人”去沟通洽谈,既能敛财,又减少自己出马的暴露风险。比起传统的行贿受贿,这种“中介代理”形式有更强的隐蔽性和迷惑性,对一些贪腐官员也更具诱惑性;而对行贿者而言,因为有“中介”代理,目标明确,路径清楚,原本不便直言的要求也可明白表达,甚至可以讨价还价,送多少钱办多少事,权钱交易更具可操作性,其危害性自然也更大。
退休官员做“贿托”,是个腐败新动向。当然要加强教育,告诫退休官员洁身自好,珍惜晚节,但仅有告诫还不够。有关规章制度必须进行完善,对退休官员不正常的“余热”加强监督,防患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