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委组织部日前出台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明确规定,将地方政府负债率列入市、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实绩分析考核中的社会稳定与保障类指标。今后,即使当地的马路、广场修得再漂亮,而政府负债“红灯”高挂的,都不能算称职的领导班子。此举可望约束一些“寅吃卯粮”、举债搞“形象工程”的形式主义行为。
有统计表明,在我国不少城镇建设中,存在政府负债现象。而此前建设部负责人曾严厉斥责一些地方脱离实际,超越经济承受能力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以至于全国拖欠的工程款中,各地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占拖欠款相当比例。
片面的政绩观,忽视了经济增长的可持续性,忽视了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为追求一时的经济增长速度盲目上项目、办企业、搞投资,造大广场,开大马路,建豪华办公楼,不仅造成大量低水平重复建设,给后任者和一方百姓留下沉重的包袱,而且助长了社会上的不良风气,损害的是群众利益,伤害的是老百姓对政府的感情,败坏了政府的形象。
有关方面曾经倡导“绿色政绩”理念。“绿色政绩”的标准包括五个方面:一是原材料消耗强度,二是能源消耗强度,三是水资源消耗强度,四是环境污染排放强度,五是全社会劳动生产率。该标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旨在淡化单一的对GDP增长数量和增长速度的追求,提倡走“绿色发展”和“以人为本”的道路。如今,浙江省的规定,将负债纳入政绩考核,无疑是对“绿色政绩”标准的有益补充,值得大力提倡。
文章来源:(中国廉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