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谨慎而又迂回的受贿过程,竟然还是被拔出萝卜带出泥,这令赵詹奇万万没想到。赵是浙江省原交通厅厅长,儿子是他受贿过程中最主要的“托”。3日,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此案。
又一交通厅厅长落马,在某些地方的权力缺失有效监督的情况下,贪官“前腐后继”已是屡见不鲜的事了,尤其是交通这个腐败高发行业,身居厅长之位的贪官频频落马更让人审丑疲劳。河南曾锦城、张昆桐、石发亮的相继东窗事发,便验证了这一事实。
然剖析赵詹奇的腐败案,除了与其他腐败贪官有共同的堕落轨迹外,其既要当“婊子”又要立“牌坊”的丑恶嘴脸让人十分好笑。本来,其贪婪成性、利欲熏心、见钱眼开,却又貌似清廉,将儿子当成受贿最大的“托”,上演了一幕“老子当官,儿子当托”父子共同腐败的丑剧。
报道说,在庭审中,赵对检察机关的指控一揽怀中,但他却辩解称其没有直接从工程承包者手中拿过一分钱。可事实上,某包工头当着赵的面先后通过其儿子之手送给赵人民币560.77万元、美元7.6万元、新加坡币1万元。而且,赵也耐不住金钱的诱惑,亲自向他人“借款”300多万元。为掩盖事实真相,指使儿子与行贿人共同伪造“借款已还”的假象。可纸岂能包得住火?这不过是为人茶余饭后增添一种笑料罢了。
耐人寻味的是,对此,赵还大言不惭地说,“我是国家干部,直接收钱明显是受贿,通过儿子的手给我会更好一些。”多么荒谬而又可怜的理由,明知受贿是违法犯罪,不能轻易跨越的“雷区”,便采取迂回曲折之法,自以为通过儿子之手就能将“黑钱”洗白,就能逃脱法律的制裁。殊不知,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到头来还不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只是“虎毒不食子”,可赵为满足自己的贪欲,竟不惜将儿子推向犯罪的深渊,真是可悲可叹了。
其实,“腐败父子兵”并不鲜见,安徽匡炳文案、黑龙江慕马案、河北程维高案、江西丁鑫发案,苏州姜人杰案等等,但这些腐败案或父子结成腐败联盟,或儿子依仗权势侵吞国家、社会财富。而诸如像赵这样将儿子作为腐败的“托”,既说明了在新形势下腐败行为更隐蔽、更顽固,又反映出了贪官逐利下的扭曲心理,为了钱,不但自身以身试法,而且亲手将儿子送进了监狱。
当然,赵詹奇腐败案也是一计警钟,那就是随着反腐力度的加大,家族式腐败必会出现新的变种,值得警惕和注意。
文章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