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不少单位在忙着盘点一年来的工作。笔者以为,各单位在总结成绩的同时,也有必要核查一下去年初承诺办的实事有没有兑现。
在计划一年工作时,许多单位会在年初承诺当年要办多少件实事,为群众解决多少个难题。应当说,绝大多数单位都能按照承诺,千方百计地认真抓落实,做到了言必信、行必果。有的即使没能如期完成,也勇于向群众讲清楚,赢得了群众的理解。但也有个别单位的领导没把基层利益和群众利益真正放在心上,承诺不过是做样子、走过场,说在嘴上、写在纸上、挂在墙上,就是没有落实到具体行动上,被群众戏谑地称为:“说话的巨人,行动的矮子。”
信守承诺、兑现承诺,不仅是一个人、一个单位诚信的具体体现,也是各级党委和政府取信于民、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只有平时说到做到,不放“空炮”,群众才会把你当作“贴心人”,进而真心支持你、拥护你。如果“干打雷不下雨”,只耍嘴上功夫,不注重实际效果,不认真地去兑现、去落实,则会引起群众的反感,进而会损害到本人、本单位甚至是党和政府的形象。从这个意义上说,勇于承诺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固然值得称道,但更重要的是要认真落实到位,说到做到,真正让群众得实惠。如果由于种种原因当初承诺的事未能兑现,则应当如实向群众说明原委,取得群众的谅解,进而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以兑现。
文章来源: (中国廉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