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这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以群众为本,以群众为重,把党的群众路线贯穿于反腐倡廉工作全过程。
一要把倾听群众呼声贯穿始终。人民群众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推动力量。纪检监察机关要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拓宽与人民群众的交流、沟通渠道,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和建议,通过行风热线、党风政风行风测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载体和形式,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期盼。要拓宽投诉举报渠道,在完善来信、来访、来电、来邮四位一体的投诉举报渠道基础上,借鉴中央主流网络媒体开设的“欢迎监督、实名举报”网络举报监督专区有效做法,在人民政府门户网、纪检监察网、党建网开辟举报专栏,引导干部群众依法有序实名举报违纪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干部下访”、“公开大接访”等活动,最大程度方便群众建言献策、提供案件线索。认真办理投诉举报,完善投诉举报处理机制,规范信访举报办理流程,整合信访投诉举报资源,推进投诉举报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强化投诉举报办理责任,扩大投诉举报直查直办范围,全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提高结案率、反馈率、满意率和办成率。
二要把维护群众利益贯穿始终。群众利益无小事。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唯一标准。强化监管措施,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上学难、出行难、就医难、办事难、住房难等热点问题,确保公共资源真正用于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人民生活。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着力查处严重损害群众经济权益、政治权益、人身权利的案件;严肃查处侵占各种惠民补贴、土地补偿、扶贫救灾等专项资金以及擅自处置集体资产资源、侵吞集体收益的案件;严肃查处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把监督执行八项规定作为一项重点性工作,常抓不懈,开展“治庸、治懒、治空、治散、治玩、治奢”专项治理活动,坚决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行为严格实行行政问责。
三要把强化群众监督贯穿始终。人民群众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主力军。只有形成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反腐倡廉建设的体制和机制,充分发挥群众的参与和监督作用,紧紧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来维护自己的利益,才能有效防范可能发生的腐败问题和各种不良倾向。要进一步提高动员、组织群众的能力,积极培育广大群众的监督意识,增强群众监督的自觉性,激发人民群众参与监督的政治热情。以落实群众知情权为重点,深入推进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向基层延伸,建立党务、政务、村务、司法、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五位一体”公开机制,凡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均严格实行公示、质询、听证等制度,拓宽群众有序参与监督的渠道,健全联系群众制度,创新联系群众方式,广泛听取采纳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